[劳动合同管理]
我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杜先生问:我和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其中缺少了社会保险的条款。请问,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属于该种情形,因此并不能认定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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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无固定期限合同】咨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问题
我是一名中外合资企业的员工,1995年9月加入公司,至今已有12年了,公司未给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 1,假如我的合同是2007年12月31日到期,我能否利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保护自己,当合同到期时,要求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能拒绝吗?如果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赔付的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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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设立与完善
为了协调和平衡劳资双方的正当利益,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国从1994年起逐步建立起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1、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标志着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设立。 2、1994年9月5日,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就此解释说:“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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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张付杰律师: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付杰律师: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是一种随着时间推移,不会自行终止的劳动合同,相对于其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是一种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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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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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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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未签劳动合同主动辞职,都有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先提出辞职,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呢?下面通过一则案例来解答此类问题。 劳动争议案例:李某在某单位上班已经十三个月,但是用人单位一直与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今李某要提出离职。且已经连续三天没上班了。问该公司是否会辞退李某。李某还会得到他们的违约金吗?若打官司李某的胜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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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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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相比《》增加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 合法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法,即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依法成立,必须有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履行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任何一方如果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合同的主体资格,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违法。 (2)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目的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宗旨和实现法律后果的意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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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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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书与劳动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企业聘任书是企业发给应聘者的文书,是企业录用员工的书面文件。应聘者经过考试、面试、复试以后,如果企业决定录用,则要向其颁发聘书。 聘任书沒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当写明被聘任者姓名、聘任的职位或职称、聘任期间等内容。 企业的聘任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其内容由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而达成的,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聘任书是由企业单方作出的文书,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企业颁发的文件,其内容非常简单,不涉及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聘任书上只有企业一方的签章,沒有被聘用者的签字。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能因为颁发了聘任书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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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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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某一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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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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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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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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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劳动法》第99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规章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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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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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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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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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如何填写?
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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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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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某些事项,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自由意愿选择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这些条款的签订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自愿,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相关内容,也可以不约定,因此可以称之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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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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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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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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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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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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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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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内容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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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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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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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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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劳务工人公认合法劳动合同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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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