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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从法律规定看,其主张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出过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本应当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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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现在手机很智能,随手拍) 10、学点法律:会辨别无效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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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任某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要求任某支付违约金50000元。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未支持该公司的仲裁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主要涉及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后是否还需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支付了保密工资是否等同于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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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三、问: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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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职工名册的几个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名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用人单位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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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 二、劳动者希望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本人没有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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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不是刑事责任哈)。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者没有过错的: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不是患病期间,法律概念,后面解释)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任务,也不能另行安排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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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六大风险不可不防
《劳动合同法》有效促进了用工制度的完善,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存在一些误区,这些问题有可能损害劳资双方的切身利益。近日,房山法院结合已经处理的相关案例,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规避可能存在的六大风险。 风险1.玩伎俩胡乱签名盖章 孙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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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策略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策略: 1、调整内部工资结构比例,降低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基数,降低企业成本;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最低工资的规定。 2、编制企业员工手册,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义务,员工手册也是劳动合同的合法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规章制度的总纲,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员工手册》的内容和编制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依据该手册作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等内部行政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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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用人单位用工的成本提高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也相应减少,很多用人单位陷入劳动争议的泥潭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发展。 一、劳动合同颁布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加重用人单位的义务: 1、企业不得再扣劳动者证件,不得收取劳动押金,不得以扣押档案证件的等方式限制劳动者离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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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法实用点汇总
月:合同期限3个月----1年 2.二个月:合同期限1年----3年 3.六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六、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原因(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欺诈、不符合条件、违章、失职、拒不改正、刑事);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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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有何权益?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劳动者还可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劳动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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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加付赔偿金诉讼 法院是否受理
加付赔偿金而仲裁委不予受理,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法院应当允许劳动者在起诉至法院时提出此项请求并予以合并审理。 ⑥劳动者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施行前审结的案件要求重新审理/单独就支付加付赔偿金起诉: a.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能依据新的司法解释进行再审;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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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数字
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实践中劳动者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按照正常月薪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因此在核算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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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
问: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多长?竞业限制期内补偿金标准多少?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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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的六个法律风险
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不符合法定条件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风险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承担违约金仅限于两种情况,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以培训费为准;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除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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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即约定试用合格的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期限违反上限; 3、试用期工资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 4、换岗时重复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解除合同未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试用期满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7、混淆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8、口头约定试用期; 9、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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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风险面面观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二倍工资如何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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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录用通知书解析
“金九银十”的求职与招聘旺季已经开始,不少单位也开始准备迎接新员工。在完成招聘工作后,用人单位通常会向应聘者发放offer(录用通知书)。然而,不少用人单位对这一纸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存在或过大或过小的理解误区,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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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本次修法,重点对劳务派遣相关问题进行了修改,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到劳务派遣的三性问题和同工同酬问题,以及法律溯及力问题都有涉及,修法决定将在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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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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