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具备什么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备什么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4-12-3 【实施日期】 1995-1-1 【发文号】 劳部发[1994]481号 劳 动 部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其实是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l)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使企业能够重新安排或者另招新工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以货币形式)。 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条件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额?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额是怎样确定的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数额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这两笔赔偿性质不同,可同时领取。
咨询律师:
刘波
[解除劳动合同]
怎么正确理解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但是如女职式在怀孕、生育、哺乳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何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 5 年,试用期 6 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该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我公司欲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发现其已怀孕,不知我公司现在可否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解析: 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29 条第 3 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 25 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对于《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 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劳动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第三,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停产、合并、兼并、分立、转制、易地改造等,在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的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的意见,共同协商裁减办法,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限内的; (二)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