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试用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期限应该符合下面的要求: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2)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均应在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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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白用期 应聘者须知三大误区
时下,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有部分用人单位将求职者的试用期当成了“白用期”,玩弄试用期的花招来损害求职者的利益。因此,很有必要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避免误区,搞清楚试用期的真正含义。 误区一:试用期是“硬道理” 纠正: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 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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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试用期、服务期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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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情况,回答对方提出的询问。如果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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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能否有社保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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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没签合同的试用期有效吗?
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只有劳动期限长短的区别,但是待遇都是一样的.不管签不签劳动合同都受<劳动法>的法律保护. (2)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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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 【维权点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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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 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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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的规定
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违反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不适当试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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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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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试用期劳动报酬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待遇的规定,实际上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约定的自愿性,二是内容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是否需要对试用期内的待遇作出特别约定,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确定。一旦作出约定,其内容必须满足法定劳动报酬标准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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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假期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期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能够享受应 得的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假期,国家关于 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每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 ,而计薪天数为21.75天,就是指法定节假日11 天为计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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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 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 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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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满足相应的实质要件之外,还需对应满足相应的程序要件。试用期解除程序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而言相对便捷。主要体现于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的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要件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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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的法定标准
出于对劳动关系稳定性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法律对试用期的签订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该法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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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几种情形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正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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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见习期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针对的是毕业后由国家分配工作的毕业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毕业生国家分配工作制度已被“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实际取代,故其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另外,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所以,原国家部委制定的有关见习期制度作为下位法,与上位法《劳动合同法》相悖,故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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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试用期内职工解约,职工需要承担培训费用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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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