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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关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关系的认定、试用期、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实习期、劳务外包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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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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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我今年2月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当时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需要时间讨论为由一直拖延,但是至今都没有签立。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沈阳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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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
简单来说,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那么,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的长短由谁来决定?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 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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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简单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律师解答: 一.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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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庭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庭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依然有很多企业冒着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交社保,而一旦劳动者提起仲裁,企业除非否定劳动关系,否则仲裁庭一般都会支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那作为劳动者一方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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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哪些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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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协议工伤能约定吗
劳务派遣协议工伤能约定吗?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劳务派遣工伤能约定吗、劳务派遣机构是什么性质等内容,让您全面了解劳务派遣协议。 网友提问: 劳务派遣协议工伤能约定吗?劳务派遣机构是什么性质? 律师解答: 一.劳务派遣协议工伤能约定吗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理工伤理赔事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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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久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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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关系]
不批准辞职劳动者该怎么办
单位不批准能不能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劳动者按照此条规定辞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样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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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劳动关系中的培训服务期问题
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规定服务期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出资培训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如果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签。在这一前提下,应当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特殊待遇,同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权利,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鼓励其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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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实习期自我评价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实习 期自我评价 范文,从工作方面、学习生活方面描述实习期的方方面面,让您全面了解实习期自我评价。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实习期自我评价范文已经成为人们常用的一种文书。 网友提问: 实习期自我评价怎么写? 律师解答: 实习期自我评价 转眼间2个月试用期已接近尾声,首先感谢公司能给我展示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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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
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劳务派遣的人们更是如此。那么,劳务派遣发生工伤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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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劳动关系
首先,关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建筑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规章都未作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其中大多数人集中在建筑行业,随即在该行业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即包工头(他们在合同中一般被称为某包工队或某民工队)。不可否认,包工头在施工企业与民工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而且还承担了施工企业应该承担的部分管理职责,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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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