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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 2008 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25918 元,比上年增加 1315 元,增长 5.3% ,日平均工资为 99.3 元。其中:不含私营经济的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34146 元,比上年增加 3060 元,增长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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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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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十一长假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按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庆、中秋放假安排,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照常公休;3日的星期六公休调至5日;3日的中秋节调至6日;9月27日、10月10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10月8日。9月27日和10月10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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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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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年底结算 对吗?
老家很多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打工,包工头往往跟他们约定工钱到年底一起结算,包工头的法律地位暂且按下不表,就包工头(用人单位)这样做,对吗?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定期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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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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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拖欠工资的时间到底是多长?
追索工资的时间到底是多长? 北京律师 冯立华 经常有一些打工者拿着追索工资(多数包括加班工资)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垂头丧气的找我。看看这些法律文书的理由基本上都是:申请人提起仲裁,自拖欠工资起已经超过60天的仲裁时效,。。。。。。决定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看来,仲裁员及法官的认识仍然是万紫千红各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严重伤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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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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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获得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 双倍工资 的法律责任。许多对《劳动合同法》理解不够系统化的法律学者及法务实践工作者,笼统地理解为,双倍工资的截止时点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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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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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期限及工资标准的规定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合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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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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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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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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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未必赔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每月得到两倍的工资,为了得到两倍工资,故意不跟企业签合同。但是这里要注意,法律明确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须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于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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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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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不及时职工辞职应获补偿
黎某于2001年4月与一家电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2001年4月至2006年4月。双方在合同上约定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2004年,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对职工的工资发放推迟到每月的28日,但未对原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当年6月,黎某便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该公司认为黎明是主动辞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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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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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8年度最低工资
河北省2008年度最低工资 一、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劳动保障制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改善民生和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切实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合法报酬权益,建设和谐河北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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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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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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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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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基数
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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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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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上述规定并没有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限制。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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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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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5 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 1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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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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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3 条、 第 13 条规定, 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而不是以包括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在内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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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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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 〕 489 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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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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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的概念
工资是指由用人单位定期用货币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的主要形式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待遇、出差补助、独生子女补贴、劳动保护的支出等不是工资总额的范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89 、 09 、 30 国务院批准)。 工资总额是养老保险交费基数的依据。 二、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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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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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单位罚款后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合法吗
劳动者咨询:我在公司与同事打架,公司以我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我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处罚后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公司这样处理合法吗?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但每月扣除罚金后,员工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依据此规定,单位从你工资扣除罚金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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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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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工资扣除食宿费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咨询者问:我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工作,月工资850元,每月单位要从工资中扣除食宿费150元,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深圳市员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接受单位提供的食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食宿费用由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可视为员工同意接受单位提供的食宿,且事先约定可以扣除,那么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减这部分费用,扣减后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单位不能强行安排员工在单位食宿,员工有自主选择是否是单位食宿的权利。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单位是提供食宿的,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食宿,员工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食宿安排,食宿、水电费用在每月工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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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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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工资,员工应当到哪里投诉?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劳动者:我在深圳关外打工,单位克扣我的工资,我想到劳动局投诉,但是市和区都有劳动局,我应到哪个劳动局投诉? 深圳陈伟律师解答: 根据我市劳动管理事权划分的规定,如员工所在单位在特区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办投诉: (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单位; (2)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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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