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
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 《失业保险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1999年1月22日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失业保险金申领与发放规定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单位不缴失业险须补偿职工损失
游某系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其所在单位一直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游某不能领取失业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游某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失业金? 法律人士认为,《失业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该条文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是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申领发放办法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包括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失业保险损失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关键,究竟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贸然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贸然辞职 无法享失业保险 2011年4月1日,姚女士应聘到一家销售公司做销售员,虽竭尽全力,业绩却一直平平,姚女士觉得不能胜任,虽然还未找到新单位,但她还是毫不留恋地辞职了,但接下来的日子却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唐律师点评: 姚女士的确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保险概述
失业保险针对的对象是:在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而没有劳动机会的人。 2、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费用。 3、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缴失业保险有必要吗?
人总有退休的那一天,所以,参加养老保险为未来储蓄一下也是可行的。但失业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并不一定是必然的,也算不上是什么大风险,很多人可能在一个单位奉献一辈子,或者从一个单位跳槽到另一个单位,根本就谈不上是失业,那缴失业保险金有必要吗? 失业保险的根本作用在于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暂时的救济,可是,一个失去工作的人尤其是短暂失业的人,就一定需要你去救济吗?
咨询律师:
刘波
[失业险]
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有什么后果?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稳定社会安定的一种方式,但是有些人却打起来失业保险的主意来了,出现一些骗取失业保险的人。 在这里告诉一下大家,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后果: 《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失业险]
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有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不同形式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有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失业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谁领取,有什么相关义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谁领取,有什么相关义务?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8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相关知识: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失业险]
从何时开始计发失业保险金?
从何时开始计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4条的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相关知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咨询律师:
刘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包括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与失业保险金一并按月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应当在失业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并且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失业险]
失业保险金采取怎样的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具体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如果失业了,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具体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
咨询律师:
刘波
[失业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多长?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失业险]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履行什么手续?
首先,要在法定期限内申领,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6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次,要填写相关表格并出示证明材料,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 本人身份证明; (二)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咨询律师:
刘波
[失业险]
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