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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保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劳动保险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住房公积金] 如何偿还公积金贷款?
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借款人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乘以与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对应的现执行利率计算。 (六)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
咨询律师: 胡骅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原则是什么? 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 相关知识: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咨询律师: 胡骅
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咨询律师: 胡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
咨询律师: 胡骅
对于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如果该职工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那么离退休职工仍可按照现行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咨询律师: 胡骅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承租人可于每年一二月份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其租赁情况进行审核。 (2)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单位在核定承租人上年家庭工资收入总额后,确定上半年应补贴房租数额。 (3)由承租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分割单,承租人单位审核签审后,由分摊人于每年三四月份持分割单到各自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办理支取手续。
咨询律师: 胡骅
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和计息? 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和计息? 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提出,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保险知识] 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 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社会保险] 社保和档案的转移
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员工辞职或辞退后,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导致员工在到新的工作单位后,社保无法办理,档案又接不上的情况。为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单位: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规定,我国劳动者目前享有的社会保险种类主要包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
咨询律师: 胡骅
[养老险] 档案丢失怎么转保险
我档案找不到了,这对上保险有影响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如果有北京城镇户口,且在北京有正式工作单位,单位统一买保险一般不需用档案,但是保险随档案一起转移,换单位的话,保险则没法转。可要求丢失档案的单位来补办。外地户口则需咨询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规定。 北京合同律师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 共同财产 。也许有人会产生疑惑,若未购买、建造、修理房屋,公积金则无法支取,不能实际控制的公积金如何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了房屋,该住房无疑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   在 离婚 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 共同财产 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浅谈贵阳市工伤保险适用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法律适用 张华 贵阳市某企业职工王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事故认定车方负全责,王某在获得车方的赔偿后其单位不对其按工伤待遇对待,王某认为其有权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刘波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保险行为。它们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实施范围和方式上的差异。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是由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带有强制性。但在我国,社会保险的范围还没有扩展到全体国民,大多社会保险项目还仅限于城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集体企业,其保障范围是很有限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住院医疗保险一年一保的承保方式,引入了“住院医疗终身保障”的全新理念,将充分满足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社会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广泛需求。传统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品种繁多,但不外乎费用支出和津贴型两种,且大多产品采用一年一保的方式,只能基本上满足65周岁以下健康人是的需求。这些产品的不足之处在于:当人们到了最需要依赖医疗保障的时候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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