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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但是没有法律法规有“事实上的工伤保险关系”的认定。社保部门在认定“工伤保险关系”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参加保险时单位申报的职工身份进行工伤保险关系的确定,而不能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推定存在“事实上的工伤保险关系”。 那么,小杨是否属于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不是参保人员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咨询律师: 胡骅
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工伤保险没完全普及,工伤保险也缺乏强制性。但不论参加保险与否,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论企业是否缴纳过保险费,工伤职工都有权利得到抢救和治疗,并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这是《劳动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企业不应因未加入工伤保险而拒付工伤职工相应的补偿。 但劳动法对未加入工伤保险的人身伤亡事故没具体规定,企业应如何赔偿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险] 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适用范围 1.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发生工伤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评定伤残等级,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 2.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 3.
咨询律师: 胡骅
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时,本人及其家属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含团体)、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外省市驻连机关事业单位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通知 连政发﹝2005﹞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实施细则》已经市十一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铁岭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业经2007年11月6日铁岭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险] 榆林市工伤保险办法
发布部门: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 《榆林市工伤保险办法》已经2004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 83 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骆惠宁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京劳社工发[2000]136号 一、《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适用范围 1.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发生工伤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评定伤残等级,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 2.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人社厅发[2010]115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安康地区劳动局 发布文号: 安署发(1997)27号 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省劳动厅《陕西省企业职 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和省级统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府令第19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权利,促进安全生产,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所有国有企业(含中央属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的全部职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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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1]7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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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葫政规[200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葫芦岛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第一条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同时获得医疗救治和职业病康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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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增强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常德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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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3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 第三章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 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章工伤预防与康复 第六章工伤鉴定与申报 第七章工伤保险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株洲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公布政府令第7号 《株洲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6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市长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株洲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医疗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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