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认定
工伤认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认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申报、工商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时效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工伤认定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003年12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标准]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什么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7级为12个月本人工资;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范围]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范围]
违章操作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未按照单位安全操作规操作设备或者佩带防护用具,往往容易发生伤害事故。而用人单位则以职工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按工伤处理。这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工伤属于无责任的补充,即不论受伤职工对于事故是否有过错(故意及违法犯罪行为除外),都应该享受工伤工伤待遇。但是,单位在保障职工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依法对职工作出相应的处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申报]
单位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
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为30日。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
职工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
职工及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为1年。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标准]
请问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标准]
劳动功能障碍中的伤残等级有多少个级别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公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受阻,根据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手段和方法,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评定制度。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申报]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实习生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实习人员可以参照单位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实习生不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畴了。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实习生因为学生身份,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习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其在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无法认定为工伤。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新的工伤认定范围比较宽,只要跟工作有关的,在工作范围发生的都可以列入工伤认定范围,比如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病倒在工作岗位上,都算工伤。根据新办法,共有十种类型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职工如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如何对待
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范围]
外出期间被抢致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条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这项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张某外出虽然是单位派其去办事,时间也在返回单位的途中,符合“因工外出期间”这个条件,但是,张某受到伤害是由于其在返回单位的途中去银行给家里取钱被歹徒盯梢抢劫而造成的,不符合“由于工作原因”这个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标准]
各级政府对职业培训事业有什么职责?
根据《劳动法》第67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怎样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怎样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 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怎样的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非因工死亡单位的待遇 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程序]
未签劳动合同工龄超一年 公司依法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劳工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据此判决被告某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吴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