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赔偿
工伤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待遇、工伤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程序、工商报销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工伤事故赔偿]
因工致残待遇
四级: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获得伤残津贴 1)一级:本人工资×90%; 2)二级:本人工资×85%; 3)三级:本人工资×80%; 4)四级:本人工资×75%。 3、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 4、上述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按照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即20倍*21810元=436200元; 2、按照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即10倍*21810元=218100元; 以上两项合计:65430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因工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丧葬补助金 1、标准: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3520(2011年)×6=21120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第一款(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和数额
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医疗费限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该目录和服务标准以外的费用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缩水”如何追回损失的利益?
可见两者相差巨大,达2、3万元的差额。原因在于用人单位为该伤者少交了工伤保险,为了节约成本开支,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伤者的月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而是按照一个很低的数字缴纳,这样才导致伤者从国家社保享受的待遇降低不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有很多企业为逃避责任在和劳动者签订的协议里或者招工登记表里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字眼,那这样企业真的不用负责了吗?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任意侵犯。雇主对雇员应当依法给予劳动保护。即便雇主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这一条款,也无法免予雇主的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乙方年月日到甲方工作,乙方与年月日在甲方处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伤残。现已康复出院。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主动要求与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私了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采取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那么这种工伤私了的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指南—温州大律师网
依赖程度,共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包括五项,即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法律适用
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
为了便于规范、及时、便捷地处理工伤事故案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总结出操作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先明确与本所律师承办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冲突)。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山东对企业职工在职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规定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 2、分析 根据山东省上述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待遇]
西安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社发〔2013〕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法律意见
关于工伤赔偿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法律意见 一、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以实际花费票据为准)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附后)。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程序]
徐某与李某雇员受害责任纠纷
18970927***,身份证号:33032419800******; 被申请人:李*,男,39岁,汉族,系洪城大市场鸿顺德机电市场*栋**-**号店个体经营户,身份证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程序]
关于工伤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竞合问题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劳动者可以同时向用人单位和侵权人主张权利,并同时得到用人单位和侵权人给予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和赔偿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工伤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竞合问题 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时因第三人原因受伤,一方面可依侵权行为法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可依据工伤保险的规定请求保险给付。
咨询律师:
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