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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
保护监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护监察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职业病、劳动保护、农民工、临时工、劳动监察、童工、特殊工种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劳动监察]
劳动者工龄有什么法律意义
劳动者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工龄是不是连续计算?真心真情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劳动者的工龄关系到能否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经济补偿、非法解雇赔偿金等法定权益,对劳动者相当重要。现实中某些单位故意把老员工派到其他单位,甚至要求到新单位后要订立新劳动合同,意图使劳动者工龄重新起算,减少对劳动者的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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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二年十月一日 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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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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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91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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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安全]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律规定及浙江量刑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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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童工]
使用童工问题
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 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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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临时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我国《劳动合同法》共确立了三种合法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根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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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单位限制女职工婚育怎么办
妇女享有生育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妇女的基本权益。那么,单位限制 女职工 婚育如何处理?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单位限制女职工婚育怎么办?生育津贴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一、单位限制女职工婚育怎么办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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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临时工]
临时工工龄计算
相信这一直都是大家所关注的。本文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临时工、临时工如何计算连续工龄等问题,让您全面了解临时工怎样计算工龄。 网友提问: 临时工工龄怎样计算? 律师解答: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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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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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如何办理失业证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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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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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职业病]
职业病的致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射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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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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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农民工]
5部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
下面由拖欠工资法律咨询小编以及法律qq在线咨询小编联合整理资料后为你介绍: 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5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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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临时工]
临时工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纳税人因从事设计、讲学、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这些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应按规定缴纳个税。不过,这与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方法不同,前者是按月计征,后者是按次计征。 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分3级,其所得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其次,2013最新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而且这个35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看你们单位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有没有超过3500,超过了就需要交,没超过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总结: 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其工资有多少,看其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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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安全]
探矿权注销登记(非油气类)需要申报的资料
需委托人提供资料名称 1、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2、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者勘查项目终止报告 3、项目成果资料汇交的证明文件 4、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和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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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安全]
探矿权保留审批 非油气类 需要申报的资料
需委托人提供资料名称 1、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 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3、勘查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首次申请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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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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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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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