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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对自动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交通肇事犯罪分子应依法认定自首
十七条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自首的构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根据该规定,凡是在犯罪以后同时具备了(一)自动投案;(二)如实交待所犯罪行,都应该认定自首成立,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该条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分子,本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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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样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样认定 自首,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合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方面的具体体现,现已由我国刑法规定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设立自首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悔改自新,不致隐藏在社会上继续为非作歹。自首从轻,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势力,从而获得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有助于及时侦破案件,正确而迅速的审判,减少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办案投入,有力地惩治犯罪,保护受害者,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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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知识]
洪水上涨致乘客跳车溺死是交通肇事还是意外事件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毛文仁认为导致被害人陈庆林死亡是在施救过程中,因洪水上涨被害人跳水致溺水身亡,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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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从该案谈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
被害人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特征,故应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该案的关健是能够区分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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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本案是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里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本案中的倪某的倒车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倪某的心理是故意,但是倪某对造成小孩死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则是过失。 所以,本案的倪某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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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该案是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某是在矿区内堆料场倒车撞死司机的,该矿区内不是公共交通的管理范围。所以汪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种意见是,被告人汪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该矿区内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被告人汪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行为结果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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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刑罚均衡问题
与某些普通过失犯罪的刑罚不协调的问题。刑法修改前,过失致人死亡之罪(原过失杀人罪)最高刑可达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也许是考虑到两者量刑上的悬殊,修订后的刑法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最高刑降低为七年,但仍与通行的对业务过失犯罪从重处罚的原则相距较大,尤其表现在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上,出现了量刑不平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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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严重交通肇事罪不宜判处缓刑
也很低,从而使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抱着有钱就不怕判的想法而一再违章行驶,最后发生车毁人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犯罪,必须加大惩治力度,重新审视对交通肇事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及量刑,严格掌握缓刑标准。笔者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判处缓刑: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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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罪]
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会如何判处?
交通肇事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法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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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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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后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后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如果受害方不起诉司机,司机还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司机坐牢了,还要赔偿受害方吗? 律师解答: 1。司机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能获得受害方家属谅解,可争取缓刑; 2。司机判刑后,仍要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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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触犯了交通肇事罪会如何判处
交通肇事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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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会怎样判刑?
交通肇事罪会怎样判刑? 无牌无照驾驶摩托车顺向行驶撞倒骑自行车的人,法医鉴定属重伤,我全部责任。我有b2驾驶证,请问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法规: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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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是对交通肇事造成的结果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具体表现所作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所作的规定。这一条共有三处改变了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客观条件。 (一)限定重伤3人以上才构成犯罪,不符合刑法第133条的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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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理由是本案被告人王某驾驶非机动车(自行车)违章肇事的行为,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理由是王某的行为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有限的财产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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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弟弟前两天无证又喝了酒(酒精测试0.4)驾驶m6在成都路高架附近撞上广告牌,本人小腿粉碎性骨折,车上另有2人,一个为轻度骨折,另一人颧骨骨折外加肾脏出血,车子已成报废状态,他这样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律师解答: 构成,要负刑事责任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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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岂能构成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然而笔者认为此条规定既违背了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刑法原则,也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明显矛盾,现笔者发表管见,以期与同仁探讨,并欢迎批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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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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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新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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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