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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诉讼常见的问题
(注:其余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各处均须小于等于10%) 法院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诉讼应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但是实际操作中,因为有些案件的事故发生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而且两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还差别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可以选择赔偿标准较高的被告所在地起诉。 诉讼时效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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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后主次责任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后主次责任的赔偿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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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标准
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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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其构成有什么条件呢?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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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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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撞人致死弃车离开 主动报案不构成逃逸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交通肇事人周某开车撞人致死后弃车离开现场,法院审理后认为不构成肇事逃逸,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2年11月22日晚,被告人周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撞上了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钱某,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某实名打110报警,电话联系请医院派出急救车到现场,后弃车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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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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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驾车故意撞人是交通事故吗
我们经常提到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在法律上的概念是什么?比如说,驾车在道路上故意撞伤他人,是不是交通事故?再有,甲车正常行驶,乙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然横穿道路,甲车为躲避乙车紧急制动,致使车上人员受伤,两车未接触,这算不算是交通事故?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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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作为家属我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作为家属我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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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交警不调解合理吗
交通肇事,交警不调解合理吗?在什么情况下,交警有权不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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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
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扣留机动车有没有时限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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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责任怎么划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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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村民无证驾车被判刑
2012年5月,村民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拖拉机,好心搭载吴某、唐某等17名女工,其中不少女工都是顺路搭便车。当车行驶至某农场铁路桥涵洞时,坐在拖拉机驾驶室顶部的4名女工被涵洞前的一根限高标志杆撞倒,造成吴某、唐某等三人死亡和高某受伤。经警方认定,唐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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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能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可否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这在刑法理论界存在非常大的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包括交通肇事在内的犯罪行为,不能成为不作为犯罪中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因为行为人犯罪后只有义务承担刑事责任,而没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而有的学者则认为交通肇事犯罪行为可以成为先行行为。 笔者认为,对于犯罪行为能否成为先行行为应当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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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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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后逃逸一定负全部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解释: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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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4]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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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的若干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的含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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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