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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肇事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肇事知识、交通肇事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等级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等级是怎样的呢?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等级: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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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是怎样的呢? 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起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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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酌定量刑情况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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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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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西安市内各个看守所位置与交通
乘座230路等公交车在灞桥区政府站下车。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区看守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堡东 乘车路线:乘座17、618、711、(506终点站即到)路等公交车在红旗厂站下车朝东。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区看守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桃园 乘车路线:乘座216、2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朝南 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 (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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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逃逸具体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 责任认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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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坚决关闭或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或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交通行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交通运输和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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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安徽省2013年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安徽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赔偿标准已经更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30元×护理天数 3、护理费:78.18元/天×365天×20年×90%。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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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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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性质
刑法第133条规定,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规定得比较笼统含糊,如何理解它成为解决许多交通肇事案件的关键。但从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对该问题的探讨来看,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少有人探讨这一规定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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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知识]
在一端封闭的便道上交通肇事的性质认定
一端封闭的乡村便道不具有通行社会车辆的社会功用,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道路。在此类道路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情 2009年3月27日6时许,邓某持c3型驾驶证,驾驶“湖南bhb0**”号农用六轮运输车,从湖南省茶陵县腰陂镇马加砖厂装运红砖至该镇石联村石联组便道尽头的陈某家的建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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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及司法解释
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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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陕西省西安市2013年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侵权责任法》第22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注: 201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4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763元。 201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33元;农民生活性消费支出5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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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关于“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规定
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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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首先,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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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通肇事罪]
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除了上述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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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