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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连环车祸,如何定责
前提--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本案中虽然存在两项事实,即闫某驾车撞到陶某的事实和吕某驾车碾压的事实,但因为两项事实密切联系在一起,无论在时间上、空间上均已紧密交织共同作用,最终形成陶某死亡这一危害结果,属于“多因一果”,因此只能作为一起交通事故来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江某免费搭车,与刘某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刘某是在江某的要求下送其回家过年。由于刘某是在顾及人情关系的情况下搭载他人,属于好心帮忙,故刘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包括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咨询律师: 胡骅
生活当中,遇到结婚、生子、升学、升迁、新居落成等喜事或平常的交际往来,我们都喜欢相聚在一起喝酒庆祝或联系感情。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一些为酒后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件,酒友相聚喝酒出现意外死亡,共饮者纷纷被拉上被告席,共饮者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话题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次事故的客观原因是车子的方向盘失灵,刘俊峰作为车主,在借车时对车子本身的安全性能负有责任,故应担责。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律咨询:孩子坐去幼儿园的车出车祸,幼儿园说和车没有关系所以没有责任,车费也是交给司机的,没交给幼儿园,但车是幼儿园联系的,请问幼儿园有没有责任?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孩子在法律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乘坐校车过程中受到伤害,幼儿园承担的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只有证明自己尽到了保护、管理职责,才能对幼儿在受到的伤害免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保险期间为2013年6月4日0时起至2014年6月3日24时止,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保险金额50000元,不计免赔。 原、被告双方对于事故发生过程无异议,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此次事故未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交通事故,且原告不应认定为车上人员,依据保险条款规定,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 60%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由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所有人、肇事司机所在单位等主体不知各自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引发的。交管部门提示: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有17种情况。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所履行的行为对被挂靠人产生法律效力,为保护被挂靠单位的利益,挂靠者可与被挂靠者在挂靠发生当时即约定排除此种情况下被挂靠者的责任,从而被挂靠者可以向挂靠者进行追偿。 大家在遇到类似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用慌乱,找一家专业化的交通事故律师为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咨询律师: 胡骅
(负责事发地道路施工管理之公司),负责人:陈某,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中××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消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佛顺公交认字[2012]第b0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告知书》。 受害人在外地因故不能到庭的,法院应通过网络视频(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能够确认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方式向其送达、确认邮寄送达地址及对《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告知书》进行释明。若经法院释明,委托代理人仍不能通知当事人本人到庭,也无法通过网络视频等能够确认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方式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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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交通事故常见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归纳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由此规定,但批复规定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先该司法解释做出相应的规定,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1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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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司法解释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分别从主体责任的认定、赔偿范围的认定、责任承担的认定、诉讼程序的认定、和适用范围的认定五个方面进行阐述。30个关于交通事故的实用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我驾驶出租车揽客时,与骑摩托车的曾某相撞,曾某当即倒地。在医院抢救时曾某被查出脾脏破裂和右胳膊骨折,处理事故的交警要我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由于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且我认为事故是由于曾某违章驾车造成的,要我预付医疗费不合情理。因我拒绝预付医疗费,交警部门就把我的出租车扣留了。请问,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是交通事故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人不负事故责任。故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先考察当事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 (二)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起到作用,才能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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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发生碰撞的瞬间顾某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故无法认定因何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引发本起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本事故当事人责任无法认定。在顾某家属向公交公司要求经济赔偿过程中,公交公司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认为:公交车司机并无违章行为,而顾某家属也不能证明顾某在横穿公路时没有违章,且顾某是农村户籍,所以只同意按农村人口赔偿总额的50%予以经济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责任认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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