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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其它保全理赔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详解】本条是关于投保人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禁止及其例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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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详解】本条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合同期满后的续保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于保护不特定的交通事故第三方的利益,对保单的持续有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投保人而言,一是必须投保,二是对其所有或管理机动车辆期间,应当始终保有一份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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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一条【交强险保险金支付对象和时限】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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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强险]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十八条【交强险合同变更义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详解】本条规定了保险合同变更义务。 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属强制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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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强险]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二条【交强险除外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责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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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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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交强险]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条【交强险保险期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解】本条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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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详解】本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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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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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本条是关于赔偿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如果就保险赔偿发生争议,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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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详解】本条是关于对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配合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交通事故及医疗费用核实工作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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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详解】本条是关于对医疗机构救治标准和方式的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创伤是特殊类型的损伤,特点是发生率高,伤情复杂,最典型的是撞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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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未经保监会批准,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详解】本条是对非法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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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详解】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前提是被保险人依法对受害人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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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详解】本条是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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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详解】本条是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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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未经保监会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保险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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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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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交强险]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七条【保险人答复义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详解】本条是对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为出险通知时保险人答复义务的规定。 为使保险人得以控制风险,防止或减少损害,各国保险法一般皆分保险合同成立前、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和保险事故发生后三个阶段,分别规定投保方与保险人各自应尽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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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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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