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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其它保全理赔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62 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交强险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2006-06-19)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9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30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58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58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3,73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88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27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4,25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样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摘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 第一节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什么是交强险价格?
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精神,不盈利不亏损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只能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即费率构成中不含利润。也就是说,不盈不亏原则体现在费率制定环节,而不是简单等同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来实现微利,也可能由于新环境下赔付成本过高而出现亏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车辆理赔完全手册
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 4、车风档玻璃碎裂 。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二、撞墙事故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咨询律师: 胡骅
一是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二是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三是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四是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五是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六是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详解】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详解】本条是关于投保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对保险公司的选择权以及保险公司负有的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义务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详解】本条是关于建立保险和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的规定。 本条主要有三层含义: 一是为保险业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共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条例》第四条规定,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采用的是商业化运作模式,即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将条款费率的制定权交给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督促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
咨询律师: 胡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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