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
聚焦第三者强制险条例草案
12日,千呼万唤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自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后,法条中明确提出的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却始终没有相关措施出台。而此条例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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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区别
导读:本文讲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更是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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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逃避第三者强制险的现状及对策
交通事故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车辆逃避第三者责任险的现状 无牌无证车辆多。一些人购买车辆后,为了逃避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上牌,不办证。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严重,一些农民把车买回家,农忙时用于田间作业,闲暇时用来跑运输或作为走远路进城办事串亲访友的代步工具,如果遇到交警检查时则绕道而行或者干脆加大油门冲过卡点,以此逃避检查。 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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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如何界定
导读: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如何界定?“除保险公司与车主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车险条款这样说明,从条款看来,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界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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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中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中,对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责任性质,存在垫付责任与直接责任的争议。至于其诉讼地位,当前司法实践的观点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其依据是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直接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是直接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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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开征意见
出台界定标准,此外,涉及如交管局、医院等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草案也没有做出相关规定。“由于该《条例(草案)》是制定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条款的依据,因此,估计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正式出台还需时日。” 据了解,此次亮相的《条例(草案)》共分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共五章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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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立法
车辆逃逸案件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等各项费用就高达人民币6000多万元,处理未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而肇事的案件所花费的财力、物力、人力更加无法统计,而最大的问题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民受害者摆在了机动车辆事故处理中的对立面位置,很容易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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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
外资车险与第三者强制险
在公司保费收入只占很小一部分,基本上没有怎么开展起来。”皇家太阳也是进入车险市场较早的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当记者与该公司北京办事处取得联系后,办事处一位女士说:“现在我们基本上不做车险了,因为我们不能够办理第三者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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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04]39号) 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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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费率卡壳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难出台
两年来一直“呼之不出”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出台“悬疑”又走到了关口,《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了解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起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意见稿已经完成了向各家保险公司的征求意见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今年1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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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关注如何上第三者强制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是强制的保险,即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投保的机动车的所有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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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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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保险公司谁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埋单
对于交通事故中投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如何承担责任这一问题,法院往往考虑更多的是法律规定外的因素,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将矛头指向了具有经济实力的保险公司,认为其应承担先行赔付的义务。本是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改头换面,成了社会保障性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然而暂时的矛盾缓和是以牺牲法律公正,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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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有区别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具有自愿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可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具体又体现在两方面:一、机动车辆必须参加该保险;二、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该保险。 其次,两者的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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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现行三者险就是强制险
目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是机动车登记、年检的必备条件,因此第三者责任险事实上就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时依赖了行政强制力,但在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却称其不是强制险而是商业险以逃避其责任,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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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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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草案的不合理部分
——关于汽车的事,总也说不完。 与汽车相关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似乎也总是不能做到尽善尽美。对去年开始执行的新《道法》的激烈讨论还未完全停息,许多专家学者又开始了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的“炮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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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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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是否要强制保险?
新罗区、漳平市等地不少读者来信来电:我们的摩托车只有缴纳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后,交警部门才给予上牌或年检。请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是否要强制保险? 保险部门反馈,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实行机动车辆法定保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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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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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强制险内获得赔偿
小货车缴交了第三者强制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存续期间。 [评析]如果受害人袁某起诉郑某和车主温某,所得款项不过是是小货车拍卖款7000余元,离预期目标相距甚远。袁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可以直接判保险公司赔款,从而能较快拿到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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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不是强制三者险
保险对待,保险公司对此也十分不满。那么,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责任保险呢? (律师评析) 所谓“强制三者险”,是指国家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72号令)第七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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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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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很难如期实施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依照这项法规的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也将同时执行。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目前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条例还没有最后制定出来,因此这一新制度在五一很难如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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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