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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既有负担能力,又愿独自承担全部费用,也允许对方不分担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确定子女抚育费数额,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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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未支付的生活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为未支付的生活费也是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 第二种观点认为,未支付的生活费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评析】 原文作者黄武明在《未支付的生活费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刊于光明网,2012年11月19日)一文中认同第二种观点,理由主要有:抚养费具有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不可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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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合肥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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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子女抚养费需支付到何时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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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二、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费如何约定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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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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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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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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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除了子女已长大成人或还未能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能自愿达成子女抚养费而协议离婚的为数不多。相反离婚案件因当事人双方达不成这方面的协议而诉至法院,由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的占绝大部分。无论是自愿给付的还是协商不成的,父母双方都非常关心子女抚养费的数目确定、给付方式与日后能否变更。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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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女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婚姻法》在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的规定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总体上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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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是没有义务支付女儿读研学费及生活费,因为原告刘某娇正在接受的是研究生教育,不再是义务教育,且她已成年,不符合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条件,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加重被告刘某的义务。 【评析】 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所述: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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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与妻子的争吵中得知妻子与他人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儿子亦是与他人所生。经亲子鉴定,证实儿子确不是自己亲生,我欲起诉与妻子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妻子返还这些年我支付的儿子的抚养费吗? 答: 不可以。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抚养小孩的费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其具体的费用支出无法精确计算,且无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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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鲍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以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31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离婚后出生的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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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女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婚姻法》在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的规定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总体上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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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夫妻之间扶养费纠纷
有关扶养的法律规定 在婚姻家庭领域,扶养费纠纷日益增多,律师代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把握扶养义务的法律内涵及其构成要件,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降低诉讼的风险。一般说来,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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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夫妻扶养费如何认定
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夫妻之间有关扶养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扶养费的具体数额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基本原则确定夫妻扶养费给付标准:需要扶养一方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以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一般应综合考虑夫妻各自的收人、家庭财产情况、健康状况、年龄因素以及家庭内需要供养或抚养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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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未成年子女有向离异父母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确实存在可变更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子女应当及时行使这一权利。如果由此引发争议,应及时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子女确实提出了变更抚养费用的主张时,法院才能据此判决变更。 王某枝与李某平于2000年协议离婚,约定5岁的女儿李某由李某平抚养,王某枝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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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父母拒付已成年大学生抚育费的情况较为罕见,大多情形是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而愿意付出一切。 2、父母为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主动支付抚育费虽然是一种常态,但这只是父母在道德上的义务,并不是法定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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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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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如何防止对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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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4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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