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事实收养
产生事实收养问题的原因,除了收养法不承认其合法性的法律上的原因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没有把收养登记或者公证作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仍然将收养行为当作传统习惯方式来对待;或者认为法律上是否承认其合法性也没多大关系,反正双方相安无事,也不会妨碍他人,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二是管理服务不到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的特点
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 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 三是执法片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被拐卖儿童案件、非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只注重对违法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却忽视对被事实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处理,从而导致这些事实收养行为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总之,大量事实收养问题的长期存在,将酿成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的表现
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实收养] 什么是收养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事实收养] 什么是事实收养
什么是事实收养呢?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收养,但由于事实收养是一个很负责的社会问题,并且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因此,对1992年4月1日前,即收养法颁布实施前发生的事实收养,符合以下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定其形成收养关系: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并长期共同生活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事实收养] 收养和寄养有什么区别
关于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咨询律师: 胡骅

收养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8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