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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收养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收养条件、收养解除、收养手续、涉外收养、收养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收养协议]
怎样书写涉外收养协议
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本书所说的涉外收养是狭义的涉外收养。对于涉外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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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
子女收养协议书(范本)
子女收养协议书(范本) 一、范文 收养协议书(标题要居中) 甲方(收养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业) 乙方(送养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业)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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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民政部婚姻司谈收养登记的意义、范围和程序
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根据此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也属于民政部门登记的范围。 另外,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三、收养登记的机关 (一)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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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浅谈收养关系中特殊收养的条件
特殊收养的条件是相对于一般收养的条件而言,是在一般收养关系应具备的普通条件的基础上,针对几种特殊收养关系所作的变通性规定。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收养主要有以下5种,其成立的条件各不相同。 1.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这种收养的当事人之间本来就是近亲属,相互比较了解,而且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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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谈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所谓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指通常情况下建立一般的收养关系时,当事人和收养行为所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章的规定,在没有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建立收养关系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法定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年龄未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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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4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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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收养法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公布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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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解除]
叔叔收养侄子闹矛盾 血亲收养能否解除
由于妻子丧失生育能力,一名男子收养了哥哥的孩子。多年过去了,因为老汉再婚,父子之间出现矛盾。老汉以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老汉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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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关系知识汇总
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 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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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对于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什么特殊要求
对于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什么特殊要求? 《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男性无配偶,包括男性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无配偶的情况。三十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但是,对于无配偶的男性公民收养女性,法律则规定年龄要相差四十周岁才能进行收养,这是法律对单身男性收养女性所作的特殊规定,也是法律中被收养的女婴和女童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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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效力]
经合法收养后,将产生哪些效力
经合法收养后,将产生哪些效力? (1)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4)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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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哪些人可以被他人收养,成为被收养人
哪些人可以被他人收养,成为被收养人? 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的法律行为。 《收养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被人收养为养子女: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十四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尚不足,只依附于有抚养能力的人的抚养才能正常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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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无子女;是指作为收养人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无生育能力、不愿生育或所生子女死亡而没有子女和因无配偶没有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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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有何特殊要求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有何特殊要求? 《收养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这是对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特殊要求,即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共同收养,而不可夫妻中仅一人收养。 【案情介绍】 张某在未与丈夫协商以致的情况下,自行收养了一名女孩,后张某在要求与丈夫离婚时,提出要求丈夫乔某支付养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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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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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三代以内亲属关系的收养条件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相关知识: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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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解除]
收养子女不听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周先生和妻子边女士收养了一个女儿,取名周梅(化名)。不料女儿小时候不听话,长大后的一系列行为也让老人“十分伤心”。周先生和边女士将周梅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此案后,判决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周先生、边女士诉称:被告为二原告的养女,双方于1983年11月22日经公证处公证建立收养关系。多年以来,被告一直由原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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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
被送养的孩子能否要回
送养人是指依法将被收养人送养的人,即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等。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法律咨询: 我的孩子一出生就被他父亲送人啦,我想要回来?我不同意,我不知道办没办?都是他做的我不知道。 律咖网律师解答: 孩子现在多大?当时是否经过了你的同意?再者,办理了收养手续没有?你有权要回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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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
李先生是国家公务员,与某国企公司员工杨女士于1997年结婚,十多年来没有生育,经医疗部门检查双方生理上也没什么明显疾病,但就是不会受孕。目前双方都已年近不惑,非常渴望有个孩子来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在多年不孕的情况下,双方商定想收养一个孩子,来电咨询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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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
老人将房产给孙子,孙子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咨询: 我5岁父母离异,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是家里唯一的孙子,我的爷爷在96年去世,他有8个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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