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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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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效力]
什么情况下收养无效
能力,如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痴呆症患者。 2)收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他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收养、送养意思表示。如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了被收养人的生理缺陷等。 3)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如当事人弄虚作假、欺骗收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等。 2、违反了《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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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效力]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和 《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哪些人可以收养他人子女 ?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 6 条规定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这里所说的无子女 , 包括未婚者无子女 , 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在解释上 , 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 , 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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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效力]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收养的成立是否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收养条件并履行法定收养程序的收养,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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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效力]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5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一)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是对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一般性规定。所有民事行为均必须首先同时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所以它也必须符合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违反者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要求行为人具有与其从事的民事行为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对民事主体资格的要求。无论何种民事法律行为,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并且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具备独立地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收养行为旨在建立重要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作为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收养人必须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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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效力]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
我国对收养关系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利,专门制定了《收养法》。制定《收养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在形成收养关系过程中,保证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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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 (1)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诉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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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效力]
无效收养会产生什么法津后果
收养行为由收养登记机关或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 , 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按照《刑法》第 240 条、 241 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出卖亲生子女的 , 由公安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 , 并处以罚款 , 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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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效力]
收养有什么效力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和《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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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效力]
收养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特征: (1)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身份法上的行为。它既是养父母、养子女权利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又是生父母、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借以终止的法律事实; (2)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以外的民事权利主体间并无亲属身份,更谈不上变更这种身份。直系血亲间的收养有悖收养制度的宗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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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效力]
哪些收养关系无效
无效收养行为是欠缺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我国《收养法》第 25 条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55 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根据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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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协议]
收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透析
对于收养这一法律概念内涵与外延,无论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还是各大法系内部,分歧和差异并不大。《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为收养下了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收养是使原来出生于某个家庭或家族的人获得一种新的家庭或家族关系的社会制度。通过这种制度,被收养人与新的家庭或家族形成一种等同于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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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协议]
收养的概念
答: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本属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父母子女以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寄送是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抚养子女而委托他人代为抚养的行为。寄送仅是对子女方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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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协议]
收养的含义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领养他人子女者为收养人,即养父母;将子女或者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称为送养人;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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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条件]
怎样申办收养公证?
办理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l)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5)收养协议。 (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在我国不少收养人不愿让送养人知道自己的底细,以免日后产生瓜葛。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分别安排收养人、送养人到处内办理公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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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条件]
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
有效的收养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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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解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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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登记的时间与工作方案
至市事实收养登记办公室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第四阶段:集中办理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0日)。此次集中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的时间截至今年12月30日。因事实收养登记办公室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而临时设置的办事机构,12月30日后,该办公机构将撤销。今后公民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仍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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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事实收养]
办理事实收养的登记程序
符合《收养法》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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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条件]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办理流程
通知书原件亲自来华,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6、办理登记 外国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同时提交中国收养中心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原件、外国收养人身份证件和照片。省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登记证》,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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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