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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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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辖权和内国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的国际行政法”,(李浩培:《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4页。)也不同干“被确定为是处理保护受国际保证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处理促进这些权利发展的国际人权法。”((美)托马斯?伯根索尔著《国际人权法概论》,潘维煌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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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如何收养小孩
收养子女的有关规定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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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人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只有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养人年龄应该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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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收养申请书; (二)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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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中国收养中心的弃婴收养程序 :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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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只有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收养人,才能收养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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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须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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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但均未生育过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要求收养孩子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和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以及收养人与县、乡(镇)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书》,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 (二)患有不育症并均未生育过孩子的夫妻,要求收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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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收养子女的一般程序
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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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姨家有两个男孩,某女士4岁的时候被小姨收养,随后该女士也以小姨女儿的身份将户口从外地迁到了本市。该女士成家以后,与小姨家的两个孩子一起赡养小姨,尽到了做女儿的义务,直到去年小姨去世。但小姨去世后,两个表哥说该女士不是小姨亲生的,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因此不让该女士继承小姨的遗产。但该女士认为这样不合理,因为该女士也尽了赡养义务。问该女士到底能不能继承小姨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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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和丈夫离婚后,14岁的养女与她的感情日渐疏远。因当初未办理任何收养手续,杨女士一纸诉状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日前,崇明县法院认为离异养母仍有抚养义务,故一审判决驳回杨女士的诉讼请求。 十多年前,因病丧失生育能力的杨女士和丈夫王先生打算领养一个小孩。经联系,王先生在山东物色到一个超计划生育女婴,征得女婴父母同意后,他把出生才十几天的女婴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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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收养孤儿等的申请手续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申请手续 1、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明 (2) 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 (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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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需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不少于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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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居民收养登记 一、收养登记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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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二)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三)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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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
对被收养人的范围的限制不自两个方面: 1、被收养人应当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但特殊情况下,如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者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等情况下,被收养人可以不受这方面的限制。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人应具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即被其父母遗弃的初生儿和其他不满14周岁的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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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特殊收养条件包括哪些
或女性,收养法就没有作出限定性的规定。所以,他们只要具备收养的一般性条件,就可以进行收养。 2、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法》第 7条对这两类特殊主体作出了放宽性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包括收养人的侄子女、甥子女、堂表侄子女、堂表甥子女等),由于收养人同他们存在较近的亲属关系,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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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的条件,即公民收养他人子女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作为收养人,收养法规定收养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30周岁。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可以适当放宽收养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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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的条件和材料
 收养社会弃婴的条件和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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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6、8、10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30周岁 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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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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