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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老人需要精神赡养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晚辈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晚辈们对这一义务和责任的理解往往只局限于物质保证和生活照顾方面,而未能把对父母或长辈的精神安慰、敬爱尊重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和要求,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
咨询律师: 胡骅
了对李老太的继承权,所以,现在不能有了问题就找他,他已经没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了。 那么,真的就如小儿子所说的,放弃了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老人了吗? 评析: 首先,让我们来 案例中的那个问题,很明显,放弃继承权并不是不赡养 的父母的理由。这点,参考我国的《宪法》、《婚姻法》,都写明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确应该得到国家、社会的关怀。”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地税局局长揭晔说:“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应该体现这种关怀!”如何体现这种关怀?修订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法是大家热烈讨论的焦点。 揭晔告诉记者,在日本和美国,不只是老人孩子,连家庭主妇、残疾的弟妹,都可以作为赡养人口减免个人所得税。香港的个税起征点是10万元港币,赡养父母可以少缴税。那么,我们赡养老人的费用可否免税?
咨询律师: 胡骅
导读:本文为你列出了张老太的赡养案例,讲述了家庭内部赡养协议被判无效的相关相关内容,以下是律咖网的详细介绍。 2006年12月,家住北京房山区窦店镇卢村的张老太丈夫去世。在本村3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张老太与自己的3个儿子、两个闺女签订了赡养协议。协议第3条约定,因儿子田某开出租车并在镇里居住,其自愿放弃张老太在村里的房产,也不再负责张老太的生前赡养和死后安葬等一切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赡养纠纷] 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
导读: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本文为你讲解了有关老年人的住房问题,老年人的住房也属于赡养的问题,身为赡养人,应当给老年人住房保障。下面是为你准备的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的具体内容。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咨询律师: 胡骅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些都与赡养纠纷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有关,赡养案件因其主要涉及老年人权益,且多与家庭纠纷有关,故有其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显著特征,这些特征对调解工作也带来了正反两方面的不同影响。笔者拟就此进行分析,从正反两方面找出赡养纠纷案件固有特点对调解工作的影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有效吗? 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尊敬。经济上供养是指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给付生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是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子女赡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近年来,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审判实践中,赡养纠纷案的调解成功率相当高,但有些案件的调解难度也很大,这与赡养纠纷案件的自身特点有关。 一、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对调解工作的正面影响 1.赡养费的给付并非此类纠纷的主要矛盾点,其他家庭矛盾如兄弟姐妹众多相互之间推卸责任,出嫁女儿是否承担责任,婆媳关系或妯娌关系紧张,父母对各子女照顾程度的不同或在分家析产时的不均,才是冲突的根源。 2.
咨询律师: 胡骅
6月21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父母起诉四子女要求增加赡养费的赡养纠纷案件,依法支持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四子女每人每年负担两原告赡养费用50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王燕3岁的时候丧母,当年父亲就再娶了一个后妈。王燕9岁时,与后妈矛盾加深,被送到舅舅家抚养成年。如今王燕已经40多岁了,凭借自身努力成了高校女教授,却不想所谓的后妈竟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要求其给付赡养费。近日,在法院的努力调解下,原本积怨已深的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王燕一次性给付范某赡养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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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否计赔赡养费问题有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予支持。因为赡养费发生应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计算,本案事故发生时被害人的母亲未满55岁,尚有劳动能力,未达到要求赡养的条件。故其请求不予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支持。法庭辩论结束前受害人的母亲已满55岁,赡养费应从此时计算,虽然发生交通事故时赡养费未发生,但正是因陆某的行为使受害人残疾今后永远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亦丧失了赡养母亲的能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15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四、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一)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1.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含利息)÷120 2.
咨询律师: 胡骅
不分家产就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不附带条件的,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在重阳节前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审理涉及父母与子女纠纷的案件增多,究其原因,大多是父母财产归属与赡养义务履行发生的冲突。 推荐阅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法规:赡养费的给付标准 赡养老母就要占其财产? 陈老太最近又把儿子汪某告上了法庭。两人几年来的关系一直不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儿子可以父亲未抚养他为由拒绝赡养吗 父亲年轻时长期在外谋生,较少关心儿女,忽视了对儿女的教育和培养,而至其年老时,儿子以其父年轻时未对自己很好的抚养为由不尽赡养义务,被这位父亲告上法庭。近日
咨询律师: 胡骅
1979年,赵某与妻子离婚,两个孩子与赵某一起生活。1981年,赵某与没有孩子的韩某再婚,二人婚后也未再生育子女,赵某与前妻所生的两个孩子与韩某生活在一起。婚后,韩某像照顾自己的亲生孩子般养育两个孩子。赵某于2013年去世,而韩某的身体越来越差,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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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赡养老人协议书的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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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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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精神赡养可以起诉吗
精神赡养可以起诉吗 可诉性 首先应当肯定,法律对不履行精神赡养的法律责任确实规定的不具体。而且,对精神赡养的判决和执行,确实比物质赡养的判决和执行要复杂的多,麻烦的多。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精神赡养的可诉性。 推荐阅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法规:赡养费的给付标准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婚姻法规定了子孙对父母等长辈有赡养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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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和谐,经办案法官几次做李某斌夫妻的思想工作,阐明即使当初父母同意赠与子女,但若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在法官的热心调解下,最终,母亲曹某芳与儿子李某斌达成如下协议:争议的3间平房一分为二,即东半部分仍归母亲所有并居住,西半部分归李某斌一家所有、居住。 法院的调解是有法律根据的。本案争议焦点如下:一是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不动产)已经登记过户,能反悔索回吗?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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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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