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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程序】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离婚程序】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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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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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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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
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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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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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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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协议离婚的内容
行之有效的离婚方式,笔者就协议离婚的内容在以下这方面进行浅析仅供参考。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与条件 1、所谓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协议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结果,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且就离婚所涉及的后果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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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异地协议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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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条件(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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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是最经济、最快捷的离婚途径,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双方就协议离婚相关问题已达成合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双方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 具体来讲,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好处是: 1、时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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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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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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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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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序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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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户口已经迁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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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区别
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开庭再判决,上海地区大部分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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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常见十种纠纷案例
离婚期间,前后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引起诉讼纠纷。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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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确定房产归属 协助过户是义务
归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离婚协议属有效协议,双方应依约履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是该合同履行当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合同履行当中的附随义务,应随主合同一并履行。被告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 本案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主动与原告达成了上述协议,并及时履行。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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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赔偿协议”离婚后依然有效
丈夫婚内与他人同居,被妻子发现后,在与妻子商量离婚时达成“过错赔偿协议”,但离婚后并未完全按约履行,妻子将其告上法院。9月15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认可了该协议的效力,判决被告高某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倪某剩余的914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982元。 高某和倪某原系夫妻,高某与他人同居,被倪某发现后,两人商量离婚。2002年9月,双方经苏州海联律师事务所见证达成一份“过错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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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的财产隐瞒诉讼
离婚协议中,部分财产分割意见没有写入协议,引来两起诉讼案件,时间长达两年之久,当事人精疲力竭。 男方代理人:杨生顺律师 简要案情:张男与杨女于2003年结婚未生孩子,2006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内容为:1、昆明市某小区公房归张男;2、昆明市某小区商品房归杨女;3、离婚后张男支付杨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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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已超过两年女方能否分割原共同财产
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曾某明知有共有房屋一栋,不提出分割请求,双方均有隐藏财产不分割的故意。因此,曾某在离婚两年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了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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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的协议离婚应如何处理
了离婚证,对此情形应如何处理?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分别规定了不予结婚登记和不予离婚登记的情形,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已形成的法律关系无效,收回登记证书,并对可归责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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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将房产赠与儿子 未清偿债务赠与行为被撤销
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本案中,和先生与刘女士在其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前,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无偿赠与其子,致使其偿付能力降低,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原告作为债权人在其债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撤销被告和先生、刘女士无偿赠与行为的请求合法,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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