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请问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安顺律师 解答: 离婚过错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方式。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怎么样
你好,请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怎么样? 临沧律师 解答: 各国都是按照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道德水平和民族文化传统来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我国法律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法律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用于以下范围: 1、对他人生命权的侵害。 生命是人最可宝贵的东西,也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权利基础怎样
你好,请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权利基础怎样? 普洱律师 解答: 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中,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不仅强化了《婚姻法》的精神,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体例,而且赋予当事人明确的、可寻求的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哪些是离婚赔偿的条件
你好,请问哪些是离婚赔偿的条件? 昭通律师 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
你好,请问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玉溪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但却不能套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在其具体内容上是有重大区别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时“过错赔偿”的情形
究竟什么样的错才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过错”,才能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 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是以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为表现形式。在此四项行为之外的违法行为,如吸毒、赌博等,虽然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导致了离婚,也不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如何理解离婚案中的“无过错方”
你好,请问如何理解离婚案中的“无过错方”? 云南律师 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于一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条文中的“无过错方”该怎样理解呢?下面请看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无过错方”的理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和老婆打算过几天去办理离婚登记,想咨询一下办理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荆门律师 解答: 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关于离婚的损害赔偿
你好,请问关于离婚的损害赔偿有哪些呢? 重庆律师 解答: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
你好,请问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有哪些? 重庆律师 解答: 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 夫妻在婚姻纠纷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基本有两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抚养能力及子女的意愿来决定。婚姻财产分割会根据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或法院按照法律审判后的判决来进行。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子女继承房产的契税
你好,请问子女继承房产的契税是怎样的? 重庆律师 解答: 子女继承房产的契税 房产无偿赠与行为、继承行为和遗赠行为在法律上是有一定区别的,对应的税收规定也是有差异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婚姻取证重要性
你好,请问婚姻取证重要么? 重庆律师 解答: 【婚姻取证重要性】 如同婚前财产公证一样,婚内财产调查是完全可行的,只不过目前大多数人还没有行动或还没有意识到而已。《婚姻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尤其是对共有财产做出处分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赔偿标准要清楚
你好,请问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在哪里起诉
离婚怎么向法院提起诉状? 离婚怎么向法院提起诉状?侄女结婚多年,双方户口地为某县城男方父母家,侄女现在亲属家打工长住二年余,男方方也在外打工但极不稳定,居无定所,现侄女因种种缘由欲起诉离婚,请问该向何地法院递交诉状? 衡阳律师 解答: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的程序
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下面就来了解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吧。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离婚时怎样分割的房屋?小编离婚纠纷法律咨询栏目房产纠纷法律咨询栏目整理后得出:通过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后可以再次分割隐匿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再次分割?新婚姻法最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方法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小编通过房产法律咨询 栏目以及离婚法律在线咨询栏目为大家整理后得出: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分家析产应注意的几点
分家析产应注意把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和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下面律咖网法律咨询离婚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分家析产应注意的几点法律知识。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咨询律师:
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