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拟离婚双方如何保护家具、贵重财物
的事,因此,在家人和朋友的挑唆下,李某将贵重的金银饰品都收到了娘家去,并且将稍微值钱的家电家具都拉走了。虽然有邻居可以作证李某把家具家电拉走,但拉走了哪些家具家电却无法证实,法院也不好认定。 因此,如何在分居前做好贵重家具、财产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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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就应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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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那些证据
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那些证据 离婚案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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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程序]
和香港人怎么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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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程序]
怎样才算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规定怎样才会判离婚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几个具体参考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重婚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对于这类案件,首先应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非法的重婚关系并对重婚者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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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一方拒不执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 相关知识: 判决生效后,执行前,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关于财产、子女问题的协议有效吗?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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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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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主要看房产的状况及取得时间,根据本律师办理的多起离婚案件,可以从中总结如下: 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款还是按揭,均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只是按揭的房屋在分割前需要扣除银行的按揭贷款。 婚前一方全款够买的房屋,不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是在登记之前还是登记之后,该房屋均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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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的常识
离婚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现在已经是常识了: (1)是否能离掉,这要依据《婚姻法》第32条看是否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 (2)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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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程序]
均在异地生活的夫妻 一定要回原籍办理离婚吗
均在异地生活的夫妻,一定要回原籍办理离婚吗? 我们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和《民事诉讼法》对于两种途径离婚的办理地点规定不同,我们完全可以做一下变通。 协议离婚 ,也就是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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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判决生效后还要不要办理离婚登记,财产过户更名怎么办理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可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有离婚证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办理。 可能是法院发放的调解书也可能是法院发放的判决书。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生效后即代表离婚,不必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民政部门也不给这种情况的办理离婚证。 所以,在办理财产更名时只需向有关机关提交离婚判决书,同时证明该判决已经生效即可,不用再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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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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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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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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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 在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怎么分配?(转自北京法院网) 法官: 你好! 2007年我用5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2008年我与李某结婚。2010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我向法院申请离婚,此时我的房子已经升值到95万元,李某向法院申请对增值的45万元进行分割。请问法官我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分配呀? 张先生: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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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2月13日 法(民)发〔1989〕38号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 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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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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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房屋产权划分按婚前个人财产确定,但是对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尚有诸多疑惑,是将婚姻期间房产增值额视为共同财产还是按共同还贷在房屋购买总价中所占比例来确定增值部分的共同财产比例?近期上海某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提供了司法实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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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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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不能不公开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离婚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感情问题,有的还涉及个人隐私,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应该准许。但是,宣判一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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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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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法院判决了离婚就可以另行结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民事案件,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两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如果被告对一审结果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该离婚的判决结果便要等到二审结束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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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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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不能申请再审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能否申请再审应分两个方面看: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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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1993]30号 【发布日期】1993.11.03【实施日期】1993.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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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