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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夫妻异地如何办离婚
本文介绍夫妻异地如何办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离婚,可按其对离婚的态度,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
咨询律师: 胡骅
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张女士丈夫在五年前失踪,张女士现想跟丈夫离婚,如何才能跟老失踪的丈夫离婚呢?以下是河北优秀张艺律师的详细解答: 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很多人是一头雾水,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首先要准备好离婚登记资料,离婚登记资料有以下这些:一是双方户口证明;二是双方居民身份证;三是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是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五是结婚证;六是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离婚的方式
很多朋友进行咨询说是不是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就自动离婚了首先来说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原因如下: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首先介绍协议离婚:一是要夫妻双方自愿;二是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符合以上这两个条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纠纷的裁判标准 夫妻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再共同居住生活,这通常也涉及子女抚养教育的方式的改变,即由双方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问题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后子女随何方生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由于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涉及领域专门知识的欠缺,对于鉴定人出具的书面报告,一般很难发表深入的质证意见。有时要求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的也很少。新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制约机制。在两种情形下,鉴定人应当出庭: 一是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应当到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提问
咨询律师: 胡骅
法院处理一方 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调查开户以来的存 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 余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较难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况,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14种情形,但实践操作却与法律规定有不同之处。 首先,夫妻生活较私密,感情破裂难证明。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相处不融洽是否算作感情破裂的理由,很难被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法定机关依据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用一定的方式保存固定的行为。 (二)证据保全的分类 证据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 1.诉前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对于证据进行的保全。 例如为了在离婚案件当中证明配偶一方具有过错,可以将对方的电子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
咨询律师: 胡骅
认定婚外情,对婚姻的过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仍然有一定的有利因素。 于是们总试图用各种方法来取得婚外情的证据:qq聊天记录及电子邮件、跟踪拍照、写保证书、录音、酒店开房记录、在家安装摄像头、以嫖娼为由报假案,委托调查公司查询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当然还有本题中捉奸在床的类似视频或照片。更有甚者,和“小三”已经有了孩子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偷拍偷录捉奸的影音资料、肉麻的短信与聊天记录等电子文件等,这些看似是“铁证”的婚外情证据,在法庭上未必就会被采信. 目前由于第三者导致离婚的比例已占到整个离婚原因的56%以上。丈夫有了婚外情,合法婚姻中的女性通常会想尽办法取得“奸夫淫妇”的证据,既为了想出口恶气,也考虑在今后的离婚过程中对自己有利,甚至以此想追究有过错方的赔偿责任,有时在平常人眼里貌似铁证的证据未必被法官采纳.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证据] 婚外情得举证
是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外情得举证一般包括: 1、照片 照片作为证明婚外性行为的证据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要使之合法有效,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必须以合法的途径取得,如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汽车,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宾馆房间拍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证据] 离婚案件证据的收集
常言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在离婚案件中要想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于其他方面的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再加上现如今婚外情、第三者插足的情况成为社会新问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的方式和方法整理如下: 一 、当事人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有: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咨询律师: 胡骅
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诉讼中的非法取证 离婚案件的取证相对于普通民事案件要复杂和困难。尤其是在证明夫妻一方 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问题上,证据的取得和保存都有一定的难度。以“小 三”现象导致的离婚案件为例,这类案件的取证问题总是社会的热门话题。“私 家侦探”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产生的。在目前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当中,有很大 一部分案件的起因就是因为第三者的存在。
咨询律师: 胡骅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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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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