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离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离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离婚条件、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离婚案例、协议离婚、离婚调解、离婚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程序] 离婚赔偿程序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如何申请单方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离婚起诉的条件
首先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起诉一方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方起诉不在不得起诉的范围内,起诉也不属于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办理离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按照此项规定,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书的注意事项
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书和材料
离婚诉讼书和材料 原告:______,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______,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诉讼请求:1、请求与被告离婚,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子女 由 扶养, 按月支付扶养费 元/月;3、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方式
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离婚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不管分居多久,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 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 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法第13 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 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理论上称为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父母一方所具有的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谁具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谁就有优先直接抚养权。父母一方享有绝对直接抚养权,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协议书]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咨询律师: 胡骅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4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