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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莆田(福建)3月30日电 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禁止被告赵某殴打、威胁原告黄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告骚扰、跟踪原告及其近亲属;禁止被告与原告及其近亲属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近日向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赵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据悉,这是福建省发出的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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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讯 在婚姻生活中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近日,沙河街道妇联举办《婚姻法》知识讲座,结合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劝告妇女朋友要勇敢地向家庭暴力说不。辖区妇女干部、女性居民等70余人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沙河街道妇联邀请南山法院民庭庭长贺冬红详细讲解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效婚姻、孩子的扶养权、反家庭暴力以及救助措施等问题,并结合真实典型案例,让讲座内容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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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娱乐讯 近日琼瑶剧情歌天后携自己的女儿香奈儿出席反家暴少儿版网站上线记者会,一早就精神奕奕的李翊君一出场就介绍自己的女儿说:“这是香奈儿,像不像戴了假发的检场?”这让现场的媒体及来宾都笑声连连,香奈儿卻也甘之如饴,可以这样让现场有欢笑声,让旁人夸奖说道:“真是艺人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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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温州4月7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继去年6月温州龙湾法院发出浙江首张“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人身保护令)之后,温州两级法院近日又在浙江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在温州全面推行。 据温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设在法院民事审判庭,一般由数名女性法官或熟悉妇女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同时邀请地方妇联干部作为特邀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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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继2009年6月26日龙湾区法院发出浙江首张“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人身保护令)”之后,温州两级法院于日前,又在浙江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在温州全面推行。 据温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设在法院民事审判庭,一般由数名女性法官或熟悉妇女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同时邀请地方妇联干部作为特邀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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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打他的妻子,却被冷眼为“多管闲事”,而这位妻子也总是忍气吞声。该网友在帖子的最后写道:“我很害怕晚上,怕隔壁传来的惨叫声,难道外人就真的不能管别人家的家事了吗?” 事实上,在《条例》通过之前,家庭暴力采取的是“只有受害人告诉才受理”的方式,而《条例》通过后,这个“闲事”谁都能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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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护裁定”等措施,加强司法保护,并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相应民事制裁。对于抚养、探望权、监护权、同居关系等10类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对家暴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实施司法救助。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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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心理医师:如何避开家庭暴力
  遇到家庭暴力该如何应对?怎样才能避免家庭暴力的发生?杭州纳百川心理咨询工作室首席婚姻家庭指导师范莉云结合案例认为,应对家暴的关键不能促使暴力成长,同时也要尽可能避开对方禁忌。 杭州新安江的妇女小薇与老公2002年结婚,但是近期一次争吵过程中,丈夫却当着同事的面将她狠狠打了一顿。事情过去之后,小薇一度也想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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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暴力的过程中,提升人们的反家庭暴力法制观念能更有效地在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大致可从以下几方面略作分析。 (一)克服传统文化与传统法律的负面影响 在世界各国的传统文化、传统法律中,不仅没有任何的反家庭暴力的概念,甚至对家庭暴力给予某些“鼓励”,许多国家法律给予丈夫殴打妻子的法定特权。例如,古老的英国普通法采用“拇指法则”,允许丈夫使用不超过拇指粗厚的棍子惩戒妻子[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严格的标准予以理解,避免将家庭暴力范围适用的过于宽泛。为此,笔者对我法院有关涉嫌家庭暴力的案件进行调查与研究,现分析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原因,并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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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特殊障碍的阐述。  1985年在国际层面的两个发展使人们更加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一个发展是在《内罗毕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以下简称《内罗毕前瞻性战略》)里认定对妇女的暴力为和平的一个主要障碍;另一个发展则是第7次预防犯罪和犯罪者待遇大会的决议,即家庭暴力往往是掩盖下的虐待,它们在全世界范围肆虐,严重破坏妇女的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白丝带运动
白丝带运动是为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而开展的,以男士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佩戴白丝带是一种个人宣言,表示佩戴者本人决不对妇女施暴,面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决不保持缄默。此运动最早首先是由一群在加拿大的男性所发起的。1989年年底,加拿大一名男子因认为发展机会都被女性夺走了,于是在蒙特娄一所大学内,枪杀了十四名年轻女子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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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家庭暴力发生的特点和处理的难点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年英国率先出台了《家庭暴力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咨询律师: 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反家暴网络:创建零家暴社区
八年前反家暴网络在北京成立时,当时是一些关注妇女问题、家暴问题的 ngo 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聚集在一起,以参与做项目的心思在一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爸爸,让我如何原谅您
因女儿偷东西,将其捆绑用橡胶管抽打一小时;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42 岁的男子刘建康因为女儿偷东西,将其捆绑,用橡胶管抽打一个小时,致 12 岁的女儿死亡。昨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继续恶化。蒋丽萍于2003年4月向徐州邳州市法院起诉,要求与尚培震离婚,并要求判令被告尚培震赔偿因实施家庭暴力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害费5000元。 审 判 邳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打,原、被告双方也认为其婚姻关系应该解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咨询律师: 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救济
答:《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神话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院以为,原告婚后不尊重对方,对被告实施残酷家庭暴力,并对被告母女造成人身侵害,严峻辚轹了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因为原告的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使婚姻没有存续的必要,应予解除。离婚后,对双方财产,应依据保护妇女正当权益及照顾无过错方之原则予以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王某家庭暴力离婚案
鉴于上述情况,被告屡教不改,且这种长期伤害行为还给一双儿女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原告于2007年3月16日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 本案是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家暴离婚案,原告王某长期遭受被告李某对其实施的家庭暴力。最为严重的一次竟发展到李某用硫酸在原告王某脸上涂抹,使其毁容的程度。身体的创伤可以通过医疗手段恢复,但心灵的创伤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修复。
咨询律师: 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7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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