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查询的好处有哪些?
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婚姻登记查询的好处: 婚姻登记部门可在平台上便捷地查询到居民的婚姻情况说,届时,将有效杜绝重婚现象的发生。通过婚姻登记查询,婚姻登记部门能查询到包括结婚登记证明、离婚登记证明、补发结婚登记证明、初发离婚登记证明、撤销婚姻登记证明等内容。将可以避免因婚姻登记信息不畅通,让重婚、骗婚不法人员有机可乘。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始于何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分析说明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始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 补充内容: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单 位 地 址电 话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东顺城街23号 86416467 市中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乐山小区南区七号楼 82078652 槐荫区婚姻登记处 经三纬十一路332号 87067288 天桥区婚姻登记处 天桥东街13号85872754 历城区婚姻登记处 华信路13-1号88035460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结婚未成的赠与财产的处理
婚前给付财产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成为; 2.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汽车、住房、紧银首饰等,一般是婚前赠与财产; 3.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则属于双方的礼节性往来。 针对上述三种婚前给付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因此而发生争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婚姻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婚姻法解释三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1〕18号 【颁布时间】2011-8-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婚姻法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9届第51号 【颁布时间】2001-4-2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年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51号)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和程序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1)办理婚姻登记;(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冒名办理结婚登记是否侵犯姓名权
江某为能赶上其男友即林某所在单位的分房,因其未到法定婚龄,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于是,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以购买进口药需要居民身份证为借口,向张某借用身份证。随后,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开出婚姻登记介绍信,并拿走张某所在地的公共户口薄,与林某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骗取结婚登记离婚应否受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没有夫妻之实,但二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存在结婚登记,属于“情况特殊”的合法夫妻,故本案应以离婚受理。鉴于双方的关系实况,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的结婚登记实属骗取,应属于婚姻无效。法院应告之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再依法判决宣告原、被告婚姻无效。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双方的结婚登记系骗取所致,婚姻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存在违法情形。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未撤销 法院不能判决其婚姻无效
原告刘启娥与被告王叶清的婚姻关系无效,依法解除。 二、被告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共同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评析] 婚姻包括结婚行为和结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两方面的内容[1]。按婚姻法规定,以“登记”作为确立夫妻关系的形式要件。故所谓结婚,就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本案当事人是在婚姻法颁布实施之后登记结婚的。在结婚登记未撤消时,一审法院便迳行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是值得商榷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用虚假身份证骗取结婚登记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应否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应否判决离婚,或者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都没有任何意义。这种情况也不能通过完善立法加以解决,因为立法规定必须合乎逻辑,以不符逻辑的规定取代合乎逻辑的规定是立法的倒退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登记]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 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要哪些程序
级的政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在县(市)级公安办事处办理护照以及签证(签证好像要在对方发出邀请函之后办理)还需要一份介绍信,但是需要双方都在以下程序是需要在省涉外婚姻登记处(普阳街7号 )办理审批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 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老年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我国老年人与外国人相识、相恋直至谈婚论嫁,这种情形虽不大量存在,但也并不罕 见。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应都到老年人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结婚。作为中国公民的老年人须持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籍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
深圳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物价局(委员会): 自一九八三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对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收取手续费以来,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加之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量越来越大,有的当事人所持的外文婚姻状况证明需要翻译,开支较大。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