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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目前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公安部关于临时身份证效力的相关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学生等等,因此不能正常进行结婚登记。 没有户口本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补办的结婚登记有没有法律效力,补办结婚登记的结婚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如果在1994年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后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按同居关系处理。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的申请,和结婚登记申请要求一样,能否批准,由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定要咨询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由于各地政策的不同,请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公式要求为准。 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2、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均无配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登记结婚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而不需要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出示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具体来说,应该包括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是不是一定要登记才受法律保护 结婚登记是我国公民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登记是否可以托人代办 结婚登记不可以托人代办。《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就是说,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双方本人而不能由他人代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为了保证法律的严肃性,统一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做法,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从而结束了服刑人员不准结婚的历史。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登记机关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职责,应承担登记行为被撤销等行政责任。 案情 2005年12月27日
咨询律师: 胡骅
最近有不少电话咨询我,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按照农俗也举行了结婚仪式,当地老百姓也认为双方系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不受法律保护和约束。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律师: 胡骅
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但并没有办理有效的结婚登记,房屋产权如何? 对于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男女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办理登记的,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构成事实婚姻的,无论是否办理登记,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众所周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单身证明等,需要缴纳一笔费用,而且大家一般也都习惯用现金支付。然而,在重庆江北区的婚姻登记中心,进行结婚、离婚、单身证明等却要求刷卡缴费,拒收现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就是说,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这样的规定,除了应当出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示结婚证。没有结婚证,自然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5日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之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并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故李二与陈某的关系不能以无效婚姻处理。本案中李二与陈某于2008年才认识,两人不存在事实婚姻情形,因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李大与陈某形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李二与陈某形成同居关系,在未解除李大与陈某的婚姻关系前,陈某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应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所使用的结婚申请书和结婚证,均应贴有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专用钢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咨询律师: 刘波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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