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时双方应持什么证明和证件?
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 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时双方应持什么证明和证件?
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 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由本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登记]
劳教、缓刑、假释人员能否申请结婚登记?
《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持有劳动教养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准假证明的劳动教养人员和人民法院决定缓刑、假释的人员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登记]
那些人不能申请结婚登记?
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有哪些手续?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为了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得由结婚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户口和所在单位开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过去已经离过婚的当事人,还须交验离婚证件(包括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凡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登记]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为了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也为了便于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进行审查,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申请书,不准委托他人办理。 其次,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必须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以便查明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在申请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第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凡符合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咨询律师:
刘波
[结婚登记]
没有初中毕业证不予结婚登记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把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个:(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禁止条件有二条:(一)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这里没有把是否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作为结婚的必备条件或禁止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