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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的认识
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 (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二)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主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四)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总是上权利义务平等; (五)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 (六)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性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的内容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即是否结婚,和谁结婚,当事人有权做主。 2、离婚自由。制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法解除痛苦的婚姻就十分必要。要注意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 3、结婚自由有与离婚自由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民的婚姻自由受宪法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又称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婚姻自由权是公民宪法权利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英重要的人格权。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妇女的婚姻自主权是妇女按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和干涉的具体人格权。 (1)侵害订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如包办他人订婚,强迫他人订婚或不订婚,借婚约而侵害他人权利,等等。 (2)侵害结婚自主权的行为。如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寡妇再婚或强迫寡妇成婚,干涉男至女家落户,干涉父母再婚,一方当事人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结婚,干涉不婚者成婚,妨害婚姻登记等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 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当然及于主刑执行期间,即服刑人员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主体。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可见,这其中并不包括婚姻自由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每个公民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婚姻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干 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 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这一立法意义重大。因为老年人的生活中需要伴侣。
咨询律师: 刘波
全面理解婚姻自由,应注意下列几点: 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里的“第三者”,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在内。任何第三者干涉他人结婚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离婚自由,即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受到法律的保护。 2.婚姻自由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无条件的自由,可以随随便便地结婚和离婚”。这是对婚姻自由含义的一种误解。婚姻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我们不能曲解这一概念。 在我国,自由是对纪律而言,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和遵守必要的纪律是一致的。自由和纪律的一致,实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则是体现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因此,对国家来说,既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又要强制公民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公民个人来说,在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才能保障和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3.婚姻自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自由] 什么叫男女平等?
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是我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总的法制原则的具体反映。按照此原则,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 男女平等既表现在权利上的平等,又表现在义务上的平等。不论是在婚姻关系方面,还是在家庭关系方面,男女都有平等的义务。比如,在结婚、离婚方面,教育抚养子女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等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6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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