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不动产遗产在继承中的处理
关于遗产的房产处理可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处理,通常有下列几种处理方式: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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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产]
浅谈遗嘱公证
违反宪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规定。 2、 遗嘱不得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 3、 遗嘱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中需要赡养的老人和无独立生 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病残者的必要的继承份额。 三、遗嘱的形式 遗嘱可以分为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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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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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然离世 养老保险如何继承
株洲市民唐先生,由于64岁的父亲还未交代好后事就撒手人寰,迷茫的他拨打热线求助。 问题一:单位为父亲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一部分保险能不能提取? 上海离婚律师答疑: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除政府补贴的余额外,继承人都可依法继承。至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或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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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白某等人购买一套房子,但因一名原房主死亡后产生遗产继承问题,导致所买房屋迟迟不能过户,遂将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协助过户义务。9月14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据了解,白某等人购买的房子在宾阳县宾州镇,建筑面积51.38平方米,原是王某和其妻子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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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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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房屋继承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公民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公民所有的“私房”,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但也可当做生产资料,包括自住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公民的私有房屋可作遗产,但宅基地因不能私有而不是遗产。不过,任何房屋一般不能离开地面而存在,所以私有房屋的所有人也同时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继承了私有房屋,也就同时享有对该房屋占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房屋继承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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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 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 二、如何保证胎儿的继承权 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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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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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无疑对有效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产生促进和规范作用,尤其肯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制,完善土地承包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使农民对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有更大的自主权,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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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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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该如何继承
当前,不少民营企业家在专注于创业的同时,也非常关注自身财富的保护问题,尤其是股权的继承问题。但在股东矛盾比较尖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问题更是荆棘遍地。君不见,一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兼董事长辞世后,儿孙之间为了争夺股权和董事长的宝座而闹得不可开交,儿孙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争斗更是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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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我弟弟平平在十年前成为王某的养子,三年前因为与王某关系不和,双方解除了收养关系。最近,生母因病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平平提出他和养父母之间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现在他可以继承生母的遗产。请问: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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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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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无效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而且两人也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确立夫妻关系,彼此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你哥哥死后,三居室成为遗产,有继承资格的人按照顺序参与继承。既然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无效,你“嫂子”就无权继承该三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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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国内的外国人遗产的情况,又或者是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遗产情况。那么,出现上述情况时,有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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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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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屋遗产继承法解析
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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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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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继承人如何申办房屋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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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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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涉及股权如何继承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第(六)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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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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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该如何分割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产的价格上升了,亲情的温暖却下降了,子女对父母房产的关注上升了,对父母生活的关心却下降了,这“两升两降”在老人与子女之间引发了众多围绕争夺房产的纠纷,而老人往往会因精力有限和法律知识欠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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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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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留房产5年后要求分割是否超时效
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过户到哥哥一人名下,不能就此简单的认定为哥哥一人的财产,而应认定为其代表共有人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析产、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何时分割,不应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对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的保护不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哥哥的上述理由不能成立,弟弟有权要求分割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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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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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不应作为遗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解 释》)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采取了“继承丧失说”,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因此,相当一部分司法工作者据此认定死 亡赔偿金应当作为遗产处理。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应作为遗产处理,理由如下: 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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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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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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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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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遗属待遇非遗产 擅自处分无效
申请,表示自愿放弃闫某的遗属待遇领取权利。电器公司辩称,闫某生前留了一份遗嘱给单位,对其内退工资、医疗费、丧葬费等进行了明确的处分,其中,有丧葬费不交给自己的子女的内容,故公司不能擅自支付。电器公司还提交了遗嘱复印件一份。但刘某认为闫某遗嘱处分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内容,电器公司以此为由拖延向其支付相关费用无法律依据,他的主张也未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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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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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
在遗产继承开始前,往往涉及到公民死亡时间的确定,如何确定公民的死亡时间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 那么,在法律中公民的死亡时间到底以什么为准呢? 【依 据 一】: 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 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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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