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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各国,对继承问题都以民法或有关继承的单行法规作出各种具体规定。包括继承开始时间、地点;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等。 继承开始 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是继承开始时间,从此继承权开始具有实行的效力。在继承开始时,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在这时认定遗嘱是否有效。关于继承权的时效也从此时开始计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遗嘱] 遗产的共同继承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除了根本不能转移的以外,均归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所有。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一人时,不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的问题;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数人时,则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或二者混合并有的局面。尽管对共同继承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但我国民法理论界认为,应该采用共同共有说,即各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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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产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应该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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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房产继承纠纷诉讼
 x,要求与张x的继女——于x的亲生女儿于xx以同等身份,继承张x的价值60万元的房产。于xx不同意因此发生纠纷,张x诉讼到了法院。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x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邹先生父亲于今年8月份去世,没有遗嘱,留下荔湾区一房子,共80平方米。邹先生有兄弟共三人,其中一位在毛里求斯工作,他咨询应该怎样获得继承权? 1、开证明文件 邹先生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证,并到法律咨询中心开具关系证明文件。 收费情况:开具关系证明所需要的费用按实际产生,必须由继承人亲自办理。
咨询律师: 胡骅
[遗嘱] 如何书写遗嘱
必须遗嘱给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如付给他人则是遗赠。 以下分述各种遗嘱的具体书写要求,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整个遗嘱必须立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 要把自己的财产书写清楚,什么财产给儿子,什么财产给女儿,财产较多可以逐条书写。或将所有财产只给其中一个子女等等都要书写清楚。字迹尽量整洁。落款时间要明确具体,且要签上立遗嘱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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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常见问题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一、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关键 1、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给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单位部门写的数页信,或者留下只言片语的字条、便笺,或者在平常的日记中,留下处分自己的房屋等财产的遗愿……类似的“遗嘱”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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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刘某某不服,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与龚某所签协议属合法有效,龚小某作为龚某的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龚某的债务。 据此,重庆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改判刘某某对本案争议的财产享有50%的所有权。 评析: 赠与撤销权具有专属性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龚某对赠与行为的任意撤销权能否被龚小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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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时,才可参加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平等。 二、没有遗嘱时继承遗产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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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时遗产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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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作者:周玉 【案情】 村民温老大之妻于二轮土地承包前去世,温老大和两个女儿共承包了三份承包地,两个女儿分别于1998年和2004年出嫁,户口也于出嫁时迁出本村民小组。2007年温老大死亡,临死前,温老大将土地交由其弟弟温老二耕种。现村民小组因为修建公路需要占地,要求温老二交出温老大及两个女儿的土地,主要用于补偿其他被占地村民。温老大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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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符合立案条件。至此,当事人的维权路径受阻。 我国《民诉法》将非诉程序列为特别程序,但范围非常明确,仅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并未明确遗赠扶养协议也可适用非诉程序来确定效力。而现实情况是当事人有需求,如果囿于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则不能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要,造成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功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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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已经经过2年,甲某一直跟母亲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屋里,居住在外地的乙某和丙某无权要求分房。 实际上,乙某和丙某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并且乙某和丙某的请求权也没有经过诉讼时效,究其原因,本案实质上是一个物权纠纷而非继承纠纷。 律师分析: 父亲去世的时候,甲某、乙某、丙某以及母亲就视为继承了各自应得的房屋份额了(继承财产不需要特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要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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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乐意自己书写遗嘱,这样一方面有助于遗嘱内容的保密,防止家庭成员因提前知道遗嘱内容而发生分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遗嘱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但是,凡是总有例外。有些人可能不会写字,比如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偏远落后地区;有些人可能不能写字,比如残疾人等。这个时候,就不得不找他人代写遗嘱了。 那么从法律上说,他人可以代写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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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可以起到预防、减少诉讼的作用,而且一旦发生诉讼,公证文书比私证文书的证明力要强得多,可靠性要大得多,所以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公证遗嘱经过审查,没有疑义后,可以直接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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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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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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