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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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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了准确地适用民事政策法律,正确、合法、及时地处理民事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宪法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的精神,以及各地的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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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当前农村婚姻诈骗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近年来,犯罪分子假借婚姻“放鸽子”骗取钱财的案件,屡见报道,但还是有人不断上当受骗。笔者通过对修武法院审理的5其婚骗案件进行调查分析,该类案件呈以下特点。 婚姻诈骗案件呈现出的五个的主要特点: 1、团伙作案,精心设计。作案人经事先密谋,各自扮演角色,以待嫁女青年亲戚为名义,被害男方只要付少则八九千元,多则数万余元的父母赡养费后就可以立刻与女青年结婚。一旦钱到手,各种角色均找理由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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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律常识
结婚条件: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两方自愿 结婚登记:共同到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婚登记材料: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状况声明;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合影彩照 结婚登记流程:查看证件;询问结婚意愿;签字《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宣读《声明书》;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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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内单方举债是否共同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借款,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12 月1 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终审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婚内单方举债属于个人债务。 小李与吕英(文中人物都是化名)于 2007年10月10 日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双方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2月21日起分居生活。后吕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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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2012-2013年新旧婚姻法的区别
2012-2013年新旧婚姻法的区别 新旧婚姻法内容增加、修改之对照 新婚姻法对旧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大量的内容,并删除了少部分内容。本文通过对新旧婚姻法增加、修改的内容的逐条对比,来向读者展示婚姻法发生的巨大变化。 在内容上原婚姻法共37条,旧婚姻法则包含51条。 新婚姻法增加条款: 1、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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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借结婚诈骗财物怎么办婚姻中的财物礼金能不能取回
借结婚诈骗财物怎么办,婚姻中的财物礼金能不能取回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女方借婚姻成立向男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有以下特点: (1)发生在婚前,婚后索取财物的不算; (2)女方索取财物违背男方意愿,而非男方自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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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离异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王女士与李先生离异时,法院判决儿子小李随母一起生活。小李大学毕业后,一次交通事故致其脑部受伤,精神状况时好时坏,缺乏独立生活能力。 王女士给儿子治病花去了大量的积蓄,为了孩子的前途,避免耽误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治疗,她便找到前夫要求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李先生以儿子已经成年,其已经没有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 王女士遂咨询其前夫的说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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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早婚早育要罚款多少
我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并且大部分地区都贯彻得很好,不过仍然有很多夫妻是早婚早育,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将对早婚早育行为进行一定的罚款,那么到底罚多少呢?各地对早婚早育罚款的标准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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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
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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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读
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解读: 本条司法解释是对以下条文的修正:《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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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在广州哪些情况下可享有子女抚养优先权?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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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的权属
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在婚内获得产权证的房屋,其权属在离婚诉讼中比较棘手,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亦有个人财产的观点。 北京、江苏、上海、广州等地法院针对同类型案例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 一、全国各地法院对离婚按揭房屋权属的基本态度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分割的法律症结集中在两个方面:按揭房屋的权属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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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两个人在婚后仍然是独立的个体,你们的协议未必需要律师参与起草。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的。道德上的问题,可能也不是婚前协议可以解决的。我想,我们周围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结婚后的经济独立也是不能接受婚前协议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应经过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及公证。 (四)婚前财产协议与公证的关系。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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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常见问题解答
工作中经常有人咨询婚姻方面的问题,总结了几个常见婚姻问题,供大家参考。 1.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是否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想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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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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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购房有哪三大致命误区?
即将“成家”的情人们对于承载着未来的房子往往总是会充满向往。然而,与爱情不同的是,买房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如何平衡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以下三点希望对即将步入婚姻家庭生活的恋人们有一些启发。 误区一、总想一步到位 新婚的人们一般进入社会不久,处于创业阶段的年轻人往往经济实力有限,虽说办喜事家里可以提供不小的帮助,但对于买房置业来说总还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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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姻法解读]
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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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婚姻基本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其他问题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的情形: 1、女方分娩后一年内;2、女方终止妊娠后半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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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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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和数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笔者认为,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 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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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