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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后共同财产] 实名制存款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洛阳律师赵战武)实名制存款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从 2001 年 4 月 1 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婚姻法》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问题,离异者最关注的就是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价值大,在婚姻财产中所占的比重大,因此,在相当数量的离婚案件中,就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房屋分割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才起诉到法院的。而在我们国家,房屋的问题又非常复杂,既有公房也有私房,私房中不仅有商品房也有售后公房;既有城市房屋也有农村房屋等等。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财产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咨询律师: 刘波
很多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有个误解,认为只有未婚夫妻才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其实只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类人,事实上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处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已婚夫妻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要比未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多带一份证件,即结婚证。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一、共同财产制 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 二、分别财产制 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三、限制共同所有制 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 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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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实名制存款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婚姻法》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离婚,双方应均分这些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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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男方张某和女方李某是大学同学, 2001 年 7 月,两人大学毕业。 2002 年 8 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 10 月份两人看好了一套价值 45 万元的房产。买房时,张某向自己的父母借款 20 万元交了首付款,余款向银行作了按揭。 11 月份,两人举行了结婚典礼。在结婚典礼上,张某的父母一高兴,当众宣布 20 万元的房款作为小两口的结婚礼物。在以后的生活中,两人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本案围绕 20 万元的房子首付款发生争议。   【男方的观点】   20 万元的首付款是从其父母那借的,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每人债务 10 万元。退一步讲,即使是父母作为结婚礼物的赠与,也应属于赠与男方的个人财产 ,并且自己的父母给予的结婚礼物,当然是赠与给自己的儿子的。   【女方的观点】   虽然买房时确实是向男方的父母借的 20 万元作为首付款,但是在双方的结婚典礼上,男方的父母作为结婚礼物赠送给夫妻双方,并没有指明是给男方的,所以,应推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观点】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 22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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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现在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夫妻关系存续超过一定年限,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该条规定已经因与后来新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而失去法律效力。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刘波
由于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等,在离婚案件中往往成为财产分割的难点。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贷款买房,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的案件有很多,但情况却不同
咨询律师: 刘波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婚姻法》和相关司墓共同财产中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上述规定,因比较原则,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往往难以操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伴随着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离婚率剧高不下,并且逐年有上升的趋势,但在离婚时,夫妻房产中最大、最值钱、最重要的房产当数房产,那么,离婚时所有权权属待定的房屋该怎么处理呢?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如何制作离婚案件的财产清单
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作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例如西门子牌318升双开门电冰箱一台,价值4800元索尼牌29 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价值6000元共同财产中有汽车的,除规定项目外,还应准备汽车行驶证及复印件供法庭审查备案涉房离婚案件还应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很多人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的钱就属于共同债务,制造虚假债务也以此为基础将借款期间写的是未离婚前的日期,那么在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了产权房怎么分?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职工已购买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可以确认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成本价购得的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对该财产应予以分割。 对于房产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首先确认该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在共有期间,共有人对该房产共同享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利,共同承担维修、管理等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分手签约男方变卦 女方丢房产 一中院、西城法院等多家法院受理的恋人间财产纠纷日益增多专家提示青春损失费法律不认可 离婚协议大家都听说过,但分手协议并不多见,不过近年来法院审理的因分手协议引起的纠纷却有上升趋势。昔日的恋人在签订分手协议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签订后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近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财产公证] 交纳不起公证费怎么办?
当事人申办公证按规定应交公证费,但如确实困难交不起公证费,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公证法律援助的条件是: 1、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公证; 2、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 3、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 4、列入国家“八七”扶贫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5、申请人确困经济困难而无为负担的;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   在实践操作中,象上述情况,股权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转让。 象上述华美装潢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咨询律师: 刘波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6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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