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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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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在执行中应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弄清执行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夫妻共同债务是夫或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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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婚后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分类
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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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夫妻债务]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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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什么是分手费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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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有什么特征
分手费的伦理特征。 伦理(ethics)源于希腊语εθοs (风俗)[2]。伦,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指道德和规则。伦理即道德[3],即指以善恶来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调节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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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有哪些类型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 1、恋爱分手费。 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2、婚约分手费。 婚约也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对恋爱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公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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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的给付方式有哪几种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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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哪些法律适用处理分手费纠纷
处理分手费纠纷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系民事法律行为。男女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设立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产生分手费。分手费既然是男女双方设立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产物,那么分手费必然会受到民法通则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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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什么
分手费既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分手费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处理分手费纠纷,如何化解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后因给付分手费而产生的矛盾,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司法目的,除了前文所述处理分手费的法律适用和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外,笔者以为在具体处理分手费纠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把握产生分手费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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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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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后共同财产]
以小孩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产权归谁
我与丈夫婚后出资 30 万元,以 11 岁女儿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而今,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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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夫妻债务]
什么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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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清偿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八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消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应以共同生活所得财产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并非为家庭生活需要,纯属夫妻一方个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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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夫妻债务]
离婚时怎样清偿债务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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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夫妻债务]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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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夫妻债务]
离婚了婚前债务该谁来还
“十年前,我借了1万多元钱给一个朋友,因多年失去联系,一直未能要回欠款。最近,我联系上了朋友,可朋友的妻子却不认账了。”近日,江安县红桥镇的居民林先生郁闷地说道。 林先生称,十年前,他和朋友郭先生在一起做生意,朋友郭先生因资金短缺便向自己借了1万多元现金。林先生外出打工后,两人失去联系。 近日,林先生回家探亲,偶然间得知朋友郭先生和妻子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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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夫妻债务]
借离婚逃避债务问题怎样处理
近年来,假借离婚以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常常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另一方所有。对此,司法实践中较多是通过诉讼程序宣告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条款无效,理由是该约定侵害了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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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