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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概述及立法沿革。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法律允许夫妻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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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什么是婚后共有财产
什么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后共有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纠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循。尽管修正之后的《婚姻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作为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立法措施,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内容的失之过简,仍留有许多重要的立法空白,以至难于操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提出证据,如当事人提不出足够的证据,而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应分给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一般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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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在我们工作中,许多离婚的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十分迷惑的,现在本所律师认为 在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报酬按期给付劳动者的货币收入。 奖金是指为了鼓励或表扬而给予的金钱或财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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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争议及处理
实践中,恋爱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购置房产的情况较为普遍,若恋爱结婚不成,在分手或离婚时,恋爱期间所购房产归属往往会产生较大争议。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名义购房,另一方未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和支付房款,另一方既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此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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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还在按揭能算是婚前财产吗?以后离婚了有我的份吗? 律师答: 房屋所有权归老公(无论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取得,所有权都属于老公),首付款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然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因为是双方共同还贷,共同付出,当然增值也应双方都有份),都是属于共同财产。而且,无论该按揭款是由老公,还是妻子支付,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部分,则有妻子的一半。 举个例子,老公婚前购买房子时其价值100万,老公首付了50万,按揭20年,每个月还5000元,结婚三年后离婚(假设离婚时房屋价值仍为100万),则老公需要支付给妻子5000*50%*12*3=90000元,结婚四年离婚的话则应支付5000*50%*12*4=120000元,依此类推。 上述例子是在假设房屋价值不变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共同财产分配。现实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 那么房屋价值发生变化后,该套房屋如何分配呢? 第一,房屋增值了。还是以上的例子,只是离婚时,房屋涨价了,涨到了120万,那么除了上述例子中的按揭款有妻子的一半外,增值的20万,也有妻子的一半! 第二,房屋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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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礼上所收礼金法律如何定性
在办公室,一个同事谈及其朋友婚礼上收取礼金的问题,让人不禁有些遐想;是的,婚礼收取礼金,这是我们大多数人都经历的事情,然而,它成为我们婚礼上不可或缺部分的同时,在法律上,又占据着怎样的一席之位呢? 婚礼上收取的礼金,说的准确一点,应该叫贺礼,这是为了更好的区别于彩礼中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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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具体分割时既要考虑一方过错,也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典型案例及评析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薛某(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薛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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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共有人可以得到了法院的确认,其凭借法院判决去房产登记部门请求加名,就不再需要对方的同意,保护了隐名共有人物权公示的权利,有效防止擅自处分共同房产的行为,保护了夫妻共同房产隐名共有人的合法权利。 婚内房产确权之诉的实务误区 1、将婚内确权之诉与婚内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之诉等同,不予受理。 婚内确权之诉与婚内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之诉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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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费的发放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心,也是对他们保家卫国行为的充分肯定,但军嫂在后方也作出不少牺牲,比一般家庭妇女要吃更多的苦,流更多的汗。因此,对这笔费用应否有她们的份额一直存在争议。那么,军人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起看看下文吧! 一、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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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何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下列情形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①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②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③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④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⑤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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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的出台,一时间让婚前婚后财产变成了热门话题。丈母娘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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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老公家境富有,在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我和老公结婚后一年,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周年纪念物赠与我。但好久不长,由于我们经济消费观不同,经常为花销吵架,最终我们觉得感情破裂,不能生活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赠与我的房屋还没过户,这房屋到底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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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争议,则该房产是很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首先,由于该房产登记在姜先生父母的名下,故在姜先生及其父母均不承认该房产属于姜、陈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会将该房产作为案外财产不予处理。其次,夫妻俩为姜先生父母购房出资的10万元款,由于在出资时约定不明,法院一般会参照和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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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既包括夫妻双方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也有夫妻双方根据房改福利政策购买的公有房屋。这么多种类的房产,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归谁呢?离婚房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不同的房产,在分割方法上是相同的。在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上,一般存在三种处理办法: 一、对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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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合肥离婚律师答: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的子女一方。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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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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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并请求在房产证上加入自己的名字。 经法官诉前调解,释法明理,张某最终撤回了起诉。 【不同观点】 未登记产权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为共同共有,并要求登记产权一方协助“加名”,此类案件是否应予受理,司法实践中处理方式各异。有的法院予以受理,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有法院由不受理逐渐转变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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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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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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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5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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