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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内容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律咖网小编解决了网友们在上海法律咨询热线提到的问题,以下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内容,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疑问,可通过拨打律咖网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种类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我想咨询下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去年出了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了我三十万,如今我和老公在闹离婚,老公说赔偿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叫我与他平均分配,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平顶山律师 解答: 不是。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河南律师 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老婆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想咨询一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省直辖神农架林区律师 解答: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异地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
我与丈夫在两地工作,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最近一段时间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丈夫在外地有一套住房和一辆汽车,我们结婚时在湖北潜江有一套住房,我想咨询一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我们闹起离婚的时候,财产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如何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离婚纠纷法律咨询,当涉及双方房产时我们也可进行房产法律咨询。这样使得我们的权益能很好的受到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公积金分割
聚焦婚姻法解释房屋分割离婚时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规定………… 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你好,请问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界定的呢? 吴忠律师 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夫妻离婚时,肯定要面临离婚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有的朋友可能会疑惑离婚财产包括哪些呢?请看下文。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财产法律咨询
你们服装店的经营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本钱是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如有其他关于婚姻财产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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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内容?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五)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 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财产权利各占一半。任何一方权利人不得私自处分全部的财产权利,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由于涉及到第三人张某的合法利益,房屋买卖后不能再次追索,因此只能以买卖房屋价款的一半7万元偿付方式作为王某对栾某财产权利侵权的赔偿。 律师解析: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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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不是可以要合理的赔偿?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对方同意,可以要求对方付给合力的赔偿,但如果协议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取得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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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对投资性财产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为此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适用本条司法解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是离婚时争议的这些财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其次是夫妻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对双方分歧较大、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才依法进行判决。
咨询律师: 胡骅
不论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涉及到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允许一方对另一方行使物权的追及效力,因为物在呼唤主人。 (1)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方以另一方已经转移的婚内共同财产请求进行分割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转移财产方将财产转移的处所和证据材料; (2)所转移的材料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一般只需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者得到的即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申请保全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提供保证。 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对此有详细规定,但对正在发生的隐藏、转移、变卖和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阻止。 因此,权利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自己的权利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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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6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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