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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事人如采取欺诈或威胁的行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是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是否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此,《劳动法》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欺诈] 欺诈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当事人如采取欺诈或威胁的行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是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十八条做出明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该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部分无效。 因为,李小妹的欺诈行为并没有对他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构成瑕疵,也就是说,她实际上是具有履行劳动合同能力的。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以欺诈...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指的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从而违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欺诈方式及预防] 民事起诉状(汽车销售合同欺诈纠纷)
被上诉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因上诉人诉被上诉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一案,不服山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6年4月27日作出的(2006)xx民一字第979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改判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诈骗罪] 刑事上诉状 合同诈骗罪
上诉人:吴××,男,………。2006年8月7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蚌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蚌埠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上诉人不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蚌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之判决,特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撤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蚌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之判决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判决书
合同诈骗罪判决书 诉机关柳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xx,男,1969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家住广西柳州市xx路x巷x号。曾因犯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11月被柳州市xx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型五年,1999年4月保外就医后一直潜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21日被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柳州市第二看守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告同时在合同中承诺:在合作期内连续投放央视广告,如央视广告停播,则在江苏卫视连续投放广告。(2007年7月30日,被告又再次承诺:如8月底没有按照计划在地方卫视上电视专题广告,2007年7月30日以后新加入的代理商可以要求100%退还市场保证金和首批进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即付了市场保证金52000万元,货款8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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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案例] 王某合同诈骗案
被告人王某,男,汉族,大专。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经新乡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1年*月*日被新乡市公安局*区分局逮捕。2001年*月*日被新乡市*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02 年10月21日,新乡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合同诈骗45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经济损失,获得支持。 律师解答: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开发商应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黄女士首先可以要求销售方出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鉴别该房屋是预售商品房还是现售商品房。
咨询律师: 胡骅
近日,昌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伪造经济合同的手段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王某、魏某因合谋伪造假证据骗取村委赔偿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1 年10月13日,李某与昌邑市某村委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因发生纠纷,双方于同年10月17日协议终止了该承包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了修订:“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及提高生活水平,而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这一条文中的“提高生活水平”,明确了汽车等属于受《消条》保护的消费,汽车欺诈同样应双倍赔偿,同样用于生活的奢侈消费也算生活消费。 在该条款讨论中,参与《消条》修订的各方代表也出现了不同的观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5年10月10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次仁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拉检刑不诉字(2005)08号不起诉决定书,当日被释放。申诉人次仁被拘留、逮捕羁押时间为211天(即3月18天、4月3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30天、10月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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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合同牵出诈骗案 无辜支付巨额违约金后,泰和服饰公司遂与承运商新成运输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赔偿货物丢失损失41.8万元和违约金损失12.5万元。经多方交涉无果,泰和服饰公司一纸诉状将新成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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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原则以确认赔偿损失为总房款18万的30%为宜。 被告不服上诉,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例解说:被告与案外人孙振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因此,被告在与案外人之间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解除情况下无权擅自处分该商品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抵押人未尽告知义务转让抵押物,该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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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涉及数额问题
合同诈骗涉及三种数额,即受骗损失数额、实骗数额和行骗数额。受骗损失数额是指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实骗数额是指受骗者被骗而实际交付给犯罪分子的财产数额,行骗数额则是指犯罪分子主观上预计达到的诈骗总额,一般是指合同标的额。按照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到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量刑情况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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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数额应如何认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处罚。但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仅仅规定了追罪的标准,没有规定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及何种行为可以或者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致使基层司法部门对此类犯罪无法处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与被害人的保护工作不力。为此,两高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基层司法机关准确打击此类犯罪。 一、案情摘要。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强,男, 1980 年 3 月 24 日生于云南省保山市,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隆阳区板桥镇粮管所宿舍,系云南省保山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临时工, 2004 年 4 月至今在保龙公路进场道路第三合同段负责试验工作,捕前住保山市公路总段宿舍。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 2005 年 5 月 19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6 月 22 日被逮捕。已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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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方式及预防] 常见合同欺诈及预防
我们将合同欺诈划分为合同民事欺诈与合同刑事欺诈两类,下面分别论述两种合同欺诈的含义与特征: 1、合同民事欺诈的含义与特征合同民事诈,是指一方当事入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陷于错误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实现签订合同目的的民事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不仅是民事欺诈中最主要的持殊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事活动中常见的且数量最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及其预防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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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方式及预防] 浅谈合同欺诈及预防
合同欺诈方式及合同欺诈的预防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权作抛砖引玉,希望能给如何控制、治理合同欺诈带来一点作用。 一、合同欺诈的含义及特征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作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其性质的不同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5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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