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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的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问:承租期间房子被出售,新房主却不同意出租怎么办? 答:房东出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租客,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答复,房东可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但房东仍有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未能告知购房人,无法在约定期限内交房,将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赁合同纠纷]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注意事项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注意事项 西安房产律师周文海电话13571817974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国有土地的价值居高不下,这就迫使很多中小企业将用地目光放到价格相对低廉的城郊农村集体土地上,但这往往对企业带来不小的风险和挑战。本律师根据长期积累的一些法律实务经验,通过自己承办的一则并案例结合我国目前法律规定谈一下自己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问题的粗浅的认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按照规定,如果租赁合同规范,需要缴纳税费,税费包含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赁合同纠纷] 遭遇房产租赁纠纷时该怎么办
简介:李先生将房屋出租,租约到期,李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租房人不肯,要求继续租住下去,但又不同意加租,李先生该怎么办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调处房屋租赁纠纷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深圳市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一贯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范,在调处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租赁双方的意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2002年共调处房屋租赁纠纷91宗,很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咨询律师: 胡骅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总之,承租人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的用途时,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咨询律师: 刘波
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
咨询律师: 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转租和租赁转让的主要区别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咨询律师: 胡骅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 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 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赁合同纠纷] 房产租赁纠纷情形
租赁纠纷的发生大概有以下几种形式: 其一,恶意拖欠,这一类案件占比例不太多; 其二,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有的是承租人生意方面出现问题,无能力支付租金,这一类纠纷占30%左右; 其三,因为房屋改变功能的问题,有的本来使用功能是住宅厂房,有的承租人用作办公或商业,这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否则是违法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 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 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二、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
咨询律师: 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供货,货物的检验由承租人负责并向供货人出具收据,供货人凭承租人开立的收据向出租人要求支付货款。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如果出租人要卖掉房子,应当首先通知承租人。如果想购买房子的人给出的条件和承租人的条件相同,那么出租人应当把房子卖给承租人,这就叫作"优先购买权".当然,如果承租人出的价格比别人低,出租人就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承租人的权利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增多,人们观念的变化,房屋租赁愈来愈普遍。随之,房 屋租赁纠纷也不断增多,其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理解、认识不太清楚。本文主旨即在于说明房屋租人的权利。 当事人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登记后,承租人即享有以下一些权利: 1.请求出租人交付租赁房屋并使租赁房屋保持合同约定使用的状态。 2.对租赁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3.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咨询律师: 刘波
[租赁合同纠纷] 谁是公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
公房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 公房的同住人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人: 一、在该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在该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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