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合同纠纷]
经济补偿金计算及支付指南
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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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深圳市2008年度非法用工赔偿标准
元/月×12个月×10倍=387960.00元 三级伤残:3233元/月×12个月×12倍=465552.00元 二级伤残:3233元/月×12个月×14倍=543144.00元 一级伤残:3233元/月×12个月×16倍=6207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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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两种法定条件下可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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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工伤员工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咨询者问:我单位一员工接受工伤治疗已经达到十二个月,目前仍未治愈,该员工要求继续治疗,并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我单位想了解该员工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员工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即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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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其它合同纠纷]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
咨询者问: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十三年,如果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单位只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法吗?如果我在单位工作了五年,因家里有急事,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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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劳动工辞职是否应当提前在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咨询者问:我与单位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我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要求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不予办理辞工手续,单位的要求合法吗?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既赋予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规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你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形,单位的要求是合法的。 如果你已依法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后,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单位拒绝办理,你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如果由于你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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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是否可以要求减少或增加?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是否可以要求减少或增加? 律师回答: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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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收取报酬么?
网友: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收取报酬么? 乐音果律师: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促成,有着不确定性,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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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居间人如实报告的义务?
网友:什么是居间人如实报告的义务? 乐音果律师: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的报告义务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此项义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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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居间合同?
网友:什么是居间合同? 乐音果律师: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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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其它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给付意向金的法律风险?
网友:如何避免给付意向金的法律风险? 乐音果律师: 可以从几个方面慎重操作: 1、看房一定要仔细慎重,多看几次,反复比较,中介公司永远会说您所看得房子已经有好几个人看中,不交意向金可能就没了,您必须要意识到,这只不过是中介公司促销的手段,千万不要冒然仓促交付意向金; 2、如果当日不能确定是否购买所看房屋,而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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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若既约定有定金又约定有违约金,对方违约的,能否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网友:若既约定有定金又约定有违约金,对方违约的,能否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乐音果律师: 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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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网友: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乐音果律师: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未履行,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接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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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其它合同纠纷]
工时制度有关问答汇集
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二、特殊工时工作制也需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日吗? 答:不需要。立论依据:法律区分为标准工时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一部分单位特殊的生产、经营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既要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也要使该工时制度适宜于单位、行业的长期发展,不宜过分强调某一单方面的合法权益。因此,是否需要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日应该根据该工时制度本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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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三、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再与员工约定违约金,则不会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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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当享受的待遇
但与其工作无任何关联,因其行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故不能被依法认为工伤。举例说明,如一员工下班后,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因触电身亡,这个员工的死亡就是非因工死亡。 对于非因公死亡的赔偿,如果地方有规定的,按照当地 法规 政策执行。在地方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195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保险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按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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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者举报遭报复,如何维权?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劳动者:我对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举报,单位因此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撤消了我的职务,我应当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圳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打击报复投诉员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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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就哪些情形可向劳动保障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劳动者:我在深圳上班,请问我们劳动者可就哪些情形向劳动保障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深圳陈伟律师解答:员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劳动保障信访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1)咨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2)举报侵害当事人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对劳动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其它劳动保障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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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否要求全额赔偿?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劳动者咨询:我没有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导致机器损坏,单位花了一笔钱才把机器修好,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要求我全额赔偿吗?赔偿金能否从工资中扣除? 深圳陈伟律师解答: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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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任意罚款吗?
的具体数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如果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员工月标准工资的20%即为合法。如超过20%,超过部分无效。 对于什么是月标准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结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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