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合同纠纷]
签合同别留后遗症
为规范住宅消费市场,有关主管部门已实施了示范合同文本的推荐使用制度,但即使是这种比较规范的标准合同文本,在保障购房人知情权方面,仍不够完整。以下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千万别忘了弄清楚: 一、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土地分摊面积、套内房屋的层高、房屋分隔、朝向、房屋所在整幢房屋的有关情况、整个小区的布局和配套设施、车位数量以及车位租售情况。 二、所购房屋实测面积的测绘单位和测绘方法。
咨询律师:
刘波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
有些开发商因为所建设房地产项目不具备销售资格,不能通过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拿到正式的带有编号的示范文本合同,便自拟条款,自己印制合同,要买房人签字。这种合同往往很不规范,所订条款明显有利于开发商一方,买房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下面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买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作如下分析。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精装房装修合同范本
新建的商品房都要在进行 精装修 后入住,因此在签订房屋的购买合同时,针对装修部分做的约定开始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顺利签订购房合同中有关精装修的部分呢? 装修部分的报价 现阶段,北京在售的精装修楼盘对于装修部分的计价比较复杂,除了房价款包含全部精装修费用的情况,还有一些立项审批时还不是精装修的楼盘也可改做精装出售,已签合同的业主只能将装修价格剥离出房价单独计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其它合同纠纷]
签订家装合同完全攻略
■签合同前要心中有数作为消费者来说,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家装合同是一个普遍现象。有的消费者也许由于受入住时间的限制,签合同匆匆忙忙;有的消费者由于自己的亲属朋友装修受到一些不合理的待遇,签合同时心存疑虑迟迟不敢下笔。 因此,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把握这样一条原则,就是在签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消费者在装修之前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或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如何处理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或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律师解答: 贷款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出售合同特别注意
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企业扣押员工身份证或财物行为的认定及后果
常有人咨询:到企业上班时被要求缴纳几百到上千不等的保证金,或者要求扣留身份证,而在离职时,却很难拿回保证金,要身份证也被百般刁难,为此很多打工者即困惑又无奈,怎样才能维权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常识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企业悄悄注销,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
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逃避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在对劳动者相关责任没有兑现的情况下悄悄注销。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可能性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得到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先通知,企业没有为他们交纳养老保险,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却在一夜之间成为失业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音“地”);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关于工伤法律实务知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视同工伤情节: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1)“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提出辞职三十天后可不再上班
特殊情况,小谢1月1日后就可以不再出勤了。因为他已经履行了员工辞职所要求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承租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承租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只是由于经营上的缘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类是被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恶化,不得不提前退租。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好。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权和平等权共同派生的一个权利,综合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特征,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重要权利。 法律对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就业歧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这个公约对“就业歧视”做了界定。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就业歧视的定义: 简单地说,“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视为歧视。”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况
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包括哪几种情形?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者,并且客观上无过错者。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劳动者的客观原因(非主观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因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
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