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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通知怎么写 2011放假通知范本
关于2011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司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0至5月2日,共3天。2011年4月30日(周六)、1日(周日)、5月2日(周一)放假三天,3日(周二)上班 祝大家节日快乐! xx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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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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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做才能得到保障?
昨天一早人民网首页推出头条:《劳动收入占比例为何持续下降 人民日报探究社会财富分配》,并配发好几篇文章:《热点聚焦: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社会财富怎么分①》:《体面劳动离不开合理报酬(人民论坛)》: 《盼咱的“钱袋子”再鼓些(金海观潮)》,连同央视新闻(1+1)的讨论,看到了不少高见,但是我觉得都没有说到一个根本的问题上,既然国家有法律规定了 最低工资,那么全国那一个省的最低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全球经济危机,去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最低工资都没有增加,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这个意见符合法律吗?因为gdp在增长,恩格尔系数 在变化,城镇职工收入在增加,那么就没有理由不增加最低工资,这是明显的“重资轻劳”。有人提出协商工资制度,提出工会的作用,现在的劳工是一个弱势,没 有话语权,和老板协商能行得通吗?工会都受雇于老板,由老板发工资,他又能为工人说多少话?更不用说带头和老板协商工资了。 所以强制执行政府的法令是必须的,但法令往往是挂在墙上的画,中看不中用。 最低工资制度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最低工资问题的一项制度。1994年10月8日,劳动部发[1994]409号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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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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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劳动法规定自动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很遗憾的告诉你,自动辞职不在法定补偿之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你自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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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的经济补偿问题
用人单位则应予以赔偿。 其次,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所以,孙先生如果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孙先生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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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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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书样本
协议人:xxxxx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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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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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没有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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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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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的争议;用人单位与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的证券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具备行业资格证、执业证、委托代理合同)与委托人(证券、保险等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经批准改组改制的国有企业,劳动者不服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与改组改制企业发生的争议等在内的六类争议,将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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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级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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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分级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以下是工伤等级分级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工伤等级分级的详细说明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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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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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有些什么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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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吗
不一定要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要看实际情况。试用期是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在正常情况下是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如;睱指挥,上劳动者冒险作业,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保护和卫生条件,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买社保等,只要用人单位有违法在先的行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在种情况下可以说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在先,迫于劳动者无耐才解除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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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伤条例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二是我国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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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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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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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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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它是单独的仲裁协议,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一种协议。而且,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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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案件适用部分裁决
适用部分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哪些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部分裁决及部分裁决的执行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和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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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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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纠纷不属劳动争议
到手,一般在讨薪前会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司法解释规定经济确有困难的讨薪员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减免提供担保的义务,有利于追薪员工及时、顺利讨回欠薪。 6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规: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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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认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要确认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来判断: (1)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与之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当个体经济组织雇请帮工时,也可称之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个劳动者组织起来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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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减少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
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揩,甚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的社 会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集体劳动争议发生,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重要的劳动保障工作之一。 二、集体劳动争议发案原因 一些企业管理者法律观念淡薄或管理观念陈旧。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正处在企业改制并轨的转型期,不少用人单位还习惯用旧体制的管理方式处理问题,管理随意,往往违法侵害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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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
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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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