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
用人单位工作,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分析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处理,主要考虑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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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最高可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使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之日。但是如果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法定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则双方应该等同与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劳动者如果要主张自己的双倍工资差额,切忌不可随意签订合同,应该谨慎斟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任何一个细节。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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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广州公司企业应在劳动者工作之日起多久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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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值班算不算加班
中秋国庆长假,一些市民则留守单位加班。有的节假日照常上班的市民拿不到足额或者直接没有加班工资早已不是新鲜事。而今年,许多上班族发现单位不把这叫做“加班”,而叫“值班”。目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没有“值班”而只有“加班”,一字之差却可能导致拿到的钱天差地别。“我到底是值班了还是加班了?”长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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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实习生协议解除合同问题
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从其所在学校顺利毕业并取得大专学历毕业证应首先选择受聘于甲方,甲方可对乙方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评.如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试用;如果乙方毕业后不愿意来我公司就业,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付给乙方的实习期间生活补贴费用. 8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习协议终止或解除 (1) 实习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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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工作未满一年,不签合同,被无故开除,有赔偿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法律咨询: 工作没满1年,但老板以减少公司支出为由,将我开除,这期间并没有和我签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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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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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合同中约定生死条款是否有效
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建筑行业,更不能做出这样的规定。 因此,该用人单位和你们签订的“生死”条款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即法律对该类条款不予承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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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纠纷]
之前未签合同,后来补签,工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劳动关系建立在前,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的,用人单位以补签劳动合同之日作为工龄计算之日,是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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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纠纷]
讨论合同草案时,必须是全体职工共同讨论吗?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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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纠纷]
协商后的合同草案是否要经过全体职工讨论?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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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务合同风险知多少
在劳务用工使用上,放松资质准入审查标准,更多地关注劳务价格;还有的企业开始直接组织劳务施工队伍,以减轻资金上的压力。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在劳务用工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既有规范的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用工,又有不规范的劳务分包用工,还有直接的雇用关系。面对这样的现状,施工企业应当认清劳务合同的本质,理清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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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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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工作满一年被开除可以起诉吗?
一般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工作满一年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没有过错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话,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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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纠纷]
保障劳动权益不平等合同不能签
但因怕得不到工作,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即使个别人委婉地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再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的话,就只能被认定为这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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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纠纷]
公司未缴员工社保费 辞职后诉请仍获支持
员工在公司做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缴纳其社保险金,员工辞职后将公司推上了被告席。11月1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由被告华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原告康兰英补缴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 2008年2月19日,原告康兰英进入被告华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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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最新 王科律师
陕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83元 陕西省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028元 陕西省2011年农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496元 【2012年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1、医疗费 医疗费:门诊费+住院费+检查费及其他医疗费用(凭正规医疗票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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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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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获得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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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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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审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近日,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在苏州尘埃落定,一名业务员被判向公司赔付人民币345.52万元,这一数字创下国内劳动合同纠纷个人赔付之最。 案件得追溯至1998年,当年9月28日,张先生与苏州亨通集团签订了一份试用合同,成为该公司试用营销员,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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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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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看劳动合同关系与民法上的雇佣关系的区别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结果仲裁委驳回了小李的申请。 仲裁委认为,个人或家庭雇佣家庭保姆从事家务劳动,雇佣方是个人或家庭,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条件,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仲裁委工作人员告知小李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 [分析]:通过本案,笔者主要想说明如何区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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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本案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双方不服,于2003年8月起诉到法院。 [裁判要点]: 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出租汽车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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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