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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带力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担保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非法营运产生的保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请看下文。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均存在“黑的”现象,所谓“黑的”,就是指未取得营运证书的车辆,它们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以低于正常出租市场价的价格进行拉客,扰乱了正常的营运市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隐患,因此,各地政府均将“黑的”列为打击对象。本文研究的涉案车辆,除了“黑的”外,还包括其他无证营运车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预防合同纠纷
近年来,合同纠纷不绝于耳,如何预防合同纠纷的产生?请看下文··· 一.预防的含义与作用 预防,顾名思义,防范于末然也。合同纠纷的预防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履行过程中采取的各种防止合同纠纷发生的措施。合同纠纷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不正常情况、不但影响了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作,而且影响了合同的履行.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合同非自然终止,如解除等。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苏省高院《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相对于金融机构作为借款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借款合同,借贷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二是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三是经批准开展借贷业务的非金融企业所涉借贷合同。上述第一类借贷合同纠纷是法院统计口径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
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般而言,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分为法定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 (1)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一般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
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就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及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告知报送单位或组织,并发出《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协商当事人双方可就异议事项重新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规定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咨询律师: 胡骅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法解读:集体合同的效力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
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相关常识,尽在本文! (1)对审查后需要修改的集体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填写《集体合同初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根据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改,然后报送劳动保障部门重新审查。 (2)对审查批准的集体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填写《集体合同审查登记表》,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咨询律师: 胡骅
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要注意什么?谈判周期为多久?请看下文。 (一)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 集体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前筹备,提前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签定新的集体合同,新合同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二)集体协商谈判的周期 集体协商谈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由双方商定周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重大问题,有一方提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承担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请看下文。 第一,当事人有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是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有完全不履行行为和不完全履行行为。完全不履行行为就是根本不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不完全履行行为是指没有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没有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履行方式履行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前一种行为较为少见。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发票的证明力
买卖合同纠纷----发票的证明力 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发票,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卖合同当中的证明力问题,一直是个难点和争议问题。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解释第八条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咨询律师: 胡骅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收条与欠条同时存在的离奇案件。10月20日,经过承办法官细心辨别,耐心调解,一件难分是非的案件得以顺利调结。 8月25日,原告杨某手持共计20058元的八张欠条将被告孙某某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某向法庭提交了八张收条,证明其已还钱,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收回欠条,至今只欠杨某477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有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既然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甚至状告律师是律师业无法彻底避免的尴尬,那么,在弄清产生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的成因基础上,律师(律师事务所)完全有能力、有必要提出处理这种纠纷应对策略,以减少律师的尴尬,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请看下文。 (一)纠纷发生前,做好律师代理合同订立及履行工作,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也就完成,代理权即消灭,代理关系即告终止。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委托代理是以信任为基础的,如果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基于某种原因对代理人丧失了信任,委托人可以通知代理人取消委托。例如,代理人不能勤勉尽责,泄露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不能完成委托人交给的特定任务,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取消委托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须征得代理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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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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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委托合同的分类及特征
同法院的判决一样。受托人接受特别委托时,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可以采取一切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必要的合法行为。 概括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协议。例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其买卖业务或业务的所有事宜,即是概括委托。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互信任,是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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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委托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 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合同与概括委托合同两类,前者是指当事人就仅一项或数项事务所达成的委托合同。后者是指当事人就一切事务达成的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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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如何进行
在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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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相关知识: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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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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