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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的种类
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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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不同?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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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违约离职应否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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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1994年7月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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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下岗人员享受哪些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岗人员享有以下合法权益: (l)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人员有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通知权,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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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国家对下岗职工管理有何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及下岗后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在1998年8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作了相应规定。根据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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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 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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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开始步入法制轨道,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从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屡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法律观念淡薄,无视法律规定所致。那么,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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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买卖合同纠纷]
如何签订规范有效的期房购买合同
有效的房屋购销合同是很重要的,所以合同要尽量详尽,面面俱到,因此,除了签定购销合同之外,购房者还要与房产商签订补充协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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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登记好处多
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合同登记,依法纳入管理后会享受很多后续的好处,未办登记是违法行为,办了登记发生纠纷后可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调处理,起到很好的效果,且不办理登记还可能承担法律后果,不仅是在租赁部门,税务部门也可对其偷逃税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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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纠纷情形
租赁纠纷的发生大概有以下几种形式: 其一,恶意拖欠,这一类案件占比例不太多; 其二,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有的是承租人生意方面出现问题,无能力支付租金,这一类纠纷占30%左右; 其三,因为房屋改变功能的问题,有的本来使用功能是住宅厂房,有的承租人用作办公或商业,这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否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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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租金迟交——不对 上门搬物——侵权
最近,家租住在宝安的于小姐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她说半年前她和房东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规定每月初向房东交房屋租金。可最近由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用了不少钱,而影响了这两个月的房屋租金。现在,对方多次找她要她付钱,否则就要直接到她家搬东西。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办才好,她想问的是如果房东这样做,会不会是侵犯了她的财产权? 针对于小姐反映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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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转租人致害房屋 承租人该否担责
李某租佟某的二间砖房居住一年,期间,因李某的新房竣工,经佟某同意将砖房转租给了林某。林某因做饭不慎失火,把房屋部分烧毁,造成房屋损失七千多元。佟某要求李某赔偿他的房屋损失。李某认为应当由林某赔偿。谁应当赔偿?淮安王红艳: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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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
承租人能否擅自改建租赁房屋?
承租人擅自改建租赁房屋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扩除或改变原租赁房屋的框架结构或外观建筑,以致侵犯出租方产权的陷阱。承租人若需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应经出租方同意,并应报房管、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即违章建筑,同时也侵犯了出租房屋所有权。 出租方为了防止承租人擅自改建租赁房屋,应加强管理和巡视租赁房屋,同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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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户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怎么办?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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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租赁期满,租约能不能“自动续约”?
刘某在北京路租了一个商铺,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2000年4月至2001年4月。合同期满后,刘某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并交了租金。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但业主要求刘某找人转租,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那么:法律是否有自动续约的规定?如果刘某找不到人租这个铺,业主是否有权扣刘某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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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租用房漏雨谁来管
事过几个月,该县夏季普降大雨,尤某租的房屋因以前无人居住,也没有得到修缮,屋顶漏雨严重,家里到处都用盆、碗接水,到处水淋淋的。 尤某找到刘老汉,要求他将房子屋顶修修,刘老汉因介意几个月前的事,表示不同意,还说:“我的房子漏雨了,不能住,你可以搬嘛。” 尤某见他这种态度,只好请求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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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出售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售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如今在报纸杂志各种媒体上,随处可见的就是售楼广告,各种诱人的说法,惟恐老百姓不买房。可是有位袁小姐却是想买房,人家不卖,为什么呢? 袁小姐从小一直与父母住在父亲单位分的一套公房里,近两年父母先后都去世了,袁小姐一人住在这里。 不久前,袁小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进行房改,通知袁小姐:单位将收回这套房子,请她准备搬家。 一时间让她到哪去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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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